新邵县环保局规范项目管理,严把环评审批关

28.03.2016  20:51

2016年以来,新邵县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强化新建项目环境管理。一是在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上,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管理审批程序,让企业知道怎么做、将要做什么,既方便企业,又规范了管理。在服务上,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区域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区域总体规划要求、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严格把关,否决此类项目。二是加强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管,按照省厅关于环保违规项目清查的要求,定期开展项目清查,对未按规定履行环评报批手续的、未批先建的项目,督促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对已经办理环评的但未履行“三同时”验收的企业,督促完善验收手续。确保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三同时”执行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