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邵县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30.06.2016  13:36

近日,新邵县政府发布《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从6月27日起,新邵县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依据《公告》,新邵县可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耕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法律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暂由原发证机关办理,5年过渡期满后实行统一办理。
      新邵县27日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新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将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之前受理的各类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申请等仍按原有工作程序颁发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和登记簿册仍有效,在权利发生转移或变更时,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原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未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可在27日后继续申领不动产权证。6月17日—6月26日,全县范围内停止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进行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对接测试、人员上岗测试等工作。(新邵县局周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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