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农家小院里的调解

21.07.2016  23:12
法官耐心做当事人工作   湖南法院网讯  7月20日上午,在新田县上山村的一个农家小院内,新田县人民法院林业巡回法庭的法官们正在对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进行调解。“原被告是血融于水的亲兄弟,虽涉案金额不大,但双方矛盾较大,弟弟一直避而不见,也不愿来法院开庭,为了更好的化解矛盾纠纷,我们今天就把调解现场搬到当事人家中。”林业巡回法庭庭长陈秀玲介绍说。

   2016年4月15日,弟弟周学明因地基矛盾用锄头将哥哥周学华后背打伤,周学华住院治疗花费1900余元,周学明被县公安局拘留五天。事后,周学华起诉至法院,要求周学明赔付各项费用3200余元。

  调解当天,为了达到更好的调解效果,办案法官联系了原被告所在村的村支书,一起到当事人家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针对双方关于赔付费用、地基矛盾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明法析理,并从亲情、家庭和谐等方面耐心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但因双方积怨已深,心结难解,被告又避而不见,当天没有达成调解协议,办案法官决定择日开庭审理,并当场送达了开庭传票。 来源:新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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