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效果好

22.01.2016  13:09

   湖南法院网讯   (王彦平)   2015年,新田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支持”的观念,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全方位、多渠道接受人大监督,推动了法院工作发展,连续三年司法绩效、民调排位名列全市基层法院前茅。
      健全制度,规范监管机制。 把人大代表的监督权落实到法院各项具体工作中,建立院长为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制,制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细则》《执法执纪监督员工作若干规定》等制度,明确邀请代表视察、旁听开庭、办理代表方案等主任务和要求等内容。把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定期检查,半年考核。
      畅通渠道,强化责任机制。 成立联络办公室,建立对人大提案、建议、意见和人大转办群众来信的专人督办督查制度,对涉及人大代表的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统一由联络员登记、交办、督查、答复,专人负责,限期办理。法院的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及时向人大专题报告,主动争取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来信等事项时,注重办理质量和效率,强调一次办理、代表满意,不让代表重复来信、来访,所办理的代表事项均一次性办结。2015年,该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9件、来信来访16件(次),办结率为100%。
      注重实效,创新常态机制。 实行定期汇报制度,年初在主动征求人大机关和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接受代表监督的工作计划,及时向人大报告上级法院精神和本院工作部署以及困难问题。实行聘请代表担任监督员制度,聘请4-6名人大代表担任法院执法执纪监督员,对法院纪律作风纪律进行监督。实行开门纳谏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积极与代表沟通联络。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到法院视察工作2次,院领导走访人大代表70余人次,听取和采纳代表意见和建议10余条,邀请30余人次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实现了人大与法院的良性互动。近三年,该院年度工作报告在人大会上均获全票通过。

来源:新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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