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民政工作亮点纷呈

28.01.2016  15:56

  2015年,新晃县民政局坚定“三心一力”岗位价值追求,按照“政策性工作抓落实、业务性工作上台阶、服务性工作抓规范、重点性工作求突破”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创新举措,狠抓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综合性绩效工作被评为“红旗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全面小康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计生综治工作、综治维稳工作等均被评为先进。主要呈现出以下四大亮点:

                  一是率先完成乡镇区划调整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该县紧扣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扎实推进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11月19日,经省政府批准,湖南省民政厅正式下发了《关于同意新晃侗族自治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将全县 23 个乡镇调整为 9 镇2 乡,减幅达 52%,乡镇减幅率高出全省平均水平 27 个点。12月18日,新设的11个乡镇全部正式挂牌运行,在全市率先完成了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

二是率先实现一类低保对象精准脱贫。该县拉开农村低保对象一、二、三类档次,从1月份起,将农村一类低保对象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45元提高至165元,从10月份起,县财政为一类农村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85元标准增发脱贫补贴,2015年农村一类低保对象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000元,比2015年脱贫标准2850元高出150元。

 

三是超额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2015年,省下达新晃县民政局“新增养老服务床位67张”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任务下达后,该局高度重视,把它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和政治工程来抓,成立了领导班子,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想方设法调度资金,加大资金投入,截至11月17日止,已投入资金75万元,完成新增养老服务床位75张,即增建“农村幸福院”11所,床位55张;新建“养老服务示范点”3个,床位12张,超额完成了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超出任务数的12%。

四是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县级财政不断加大五保供养资金投入,全面提高五保供养水平。从1月份起,分散供养五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64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2900元。从12月份起,集中供养五保标准由每人每年48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5700元。(杨云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