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6项新政助推农民工变身“新市民”

11.08.2015  20:41

华声在线8月11日讯(通讯员 刘玮 记者 王一辰)今后,纳入“双百资助工程”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可获一次性创新创业奖励,未落户城镇的农民工持居住证也可享基本公共服务……湖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从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等方面推出26项举措。

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服务

湖南是农民工大省,据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农民工监测调查推算,2014年,湖南农民工人数达1707.5万,其中有1206.8万人选择外出务工。《意见》指出,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服务。同时,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稳步推进“百城千镇万村”新农村建设工程,加快发展服务业特别是家庭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减免收费,降低门槛,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和促进农民工就业。

为了能让农民工真正享受到“贴心”服务,《意见》提出,要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将服务范围延伸到所有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要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公共就业服务招聘网,开发手机客户端等辅助功能,实现“网上、掌上”招聘对接,为农民工提供以招聘为主的公共就业服务。深入开展以促进农民工就业为主的“春风行动”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建设,促进农民工就业,鼓励农民工出国务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活动,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农民工回乡创办企业可获多项扶持

曹春华是位典型的农家汉子,高中毕业后常年在外奔波。曹春华从小就聪明,而且勤奋好学,他不满足于打工仔的生活。随着财富的积聚,曹春华开始动起了脑筋。2008年3月,他在汉寿县丰家铺乡建成了一座占地面积约1500多平方米,可一次性养殖450头左右生猪的养殖场,凭着农家汉子特有的韧性和干劲,以他独有的市场眼光和开拓进取的精神,如今已把养殖场做成了年产值近200万元的规模企业。

对于农民工回乡创业,《意见》提出,各地要积极支持农产品加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乡村旅游、传统手工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运用财政支持、创业投资引导和创业培训、政策性金融服务、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生产经营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扶持政策。对纳入“双百资助工程”农民工创办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创新创业奖励。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工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

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参与“双百资助工程”评选

日前,资兴市“三湘四水·东江湖”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正式开始招商,14条优惠政策新鲜“出炉”,让广大创业者“拎包”入驻。《意见》要求各地要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促进农民工由“就业型”向“创业型”、“打工仔”向“企业家”、“候鸟型”向“长住型”转变,在评估认定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和实行“双百资助工程”评选时,将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和农民工创办的企业纳入评选范围,按规定给予每个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所需资金从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优先认定为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省促进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积极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6项工程分层次提升农民工就业技能

在张家界市永定区近日组织的一期土家传统摆手舞、大庸花灯等培训班上,来自该区枫香岗乡130多名村民圆满结业。“这次培训不仅让我们学会了传统摆手舞和大庸花灯的-些基本功,更主要的是人社部门能根据我们需要什么技能,就培训什么,开阔了我们视野,很受我们老百姓欢迎。”村民丁建华如是说。

据了解,全省目前针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培训工程已达6项,分别是“春潮行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星火计划”、“雨露计划”、“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等。全省大部分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已接受人社部门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针对不同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意见》要求各级部门应分别组织不同层次的培训工作——对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在岗农民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有一定管理能力的农民工进行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对具备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的农民工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并提出要将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加强校企合作,鼓励用人单位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

研究制定灵活就业农民工参保政策

当前,我省已开始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意见》强调,依法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办理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对于灵活就业农民工,我省也将着手研究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努力实现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以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对农民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推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平等享受待遇。对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侵害被派遣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的,依法追究连带责任。整合各项社会保险经办资源,优化经办业务流程,提高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制度。

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农民工在劳动过程中,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工资了。《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推行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建立以源头治理为主的全程治理体系,建立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和长效机制相结合,完善并落实劳动保障监察与刑事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制度、解决欠薪问题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落实《湖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管理规定》。强化信用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推广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积极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推动农民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定期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促进农民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

与此同时,还要在务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时间短的农民工中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抓好劳务派遣许可监管工作。清理建设领域违法发包分包行为。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做好女性农民工和未成年农民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如农民工在劳动过程中遇到疑问,可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及“12333”、“12351”、“12338”等维权服务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