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成效显著。

24.01.2015  05:50

  本网讯(通讯员 陈钰) 2014年,新宁县把城乡低保“阳光行动”作为提升民政形象的突破口,把“人情保”、“错保”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范畴,自活动开展以来,成效显著。

  对此项工作,县领导高度重视,民政局主动作为,我局在此项工作中做做了大量工作。一是2014年7月10日下发了《新宁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新政办发[2014]43号),明确了城乡低保基本条件、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申报审核审批程序等事项。二是2014年7月11日下发了《新宁县2014年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实施方案》(新办通字[2014]85号),明确了“阳光行动”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三是2014年7月30日召开了高规格的动员大会,会议由县委副书记主持,县四大家领导参加会议,县委书记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后,专门安排一天时间对乡镇分管民政领导、民政办主任、相关单位经办人员进行了系统的业务培训。四是“阳光行动”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扎实推进工作进度。做到了“五个到位”,思想认识到位、政策执行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这项活动分为部署动员、自查自纠、督查整改3个阶段,通过深入村组,入户调查,走访群众、信息比对、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和完善监督举报机制,把牢每一个工作程序。同时,我们还做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建设和“救急难”试点等前期调研,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信息录入,城乡低保绩效考核等工作。

  据悉,我县开展的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截止到12月底,共取消城市低保291户467人、农村低保1919户3807人;新增城市低保370户501人、农村低保1736户1832人,基本实现了应退尽退、应保尽保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