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审理首例行政诉讼案

31.07.2015  19:36
庭审现场   湖南法院网讯  7月31日,新化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陈某某等72人诉新化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案。新化县教育局局长出庭参加诉讼。该案是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新化县首例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原告陈某某等72人诉称,原告大多在七、八十年代参加教育工作,是“三证”齐全的合格的民办教师,教龄在10-20年之间。1986年开始国家逐年 “民转公”,解决民办教师转正问题,新化县教育局在八、九十年代以原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其他原因为由强行辞退,请求新化县教育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书面答复原告所要求的公开信息。 来源:新化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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