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问题与对策探讨

11.12.2015  10:50

  建立、健全及完善新农保制度,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解决广大农民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养老问题之“惠民工程”。同时,“新农保”的实施,对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衡山县自新农保工作启动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解决。

  一、问题及原因

  1、宣传效果不如预期理想,业务部门对基层指导力度还不够,对村组一线工作中的困难了解不够,各个乡镇工作开展进度不一。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是一项新事物,年轻适龄参保人员对政策的了解不足,高龄参保人员又因为没有稳定的收入没有经济能力参保,导致参保缴费工作推进相对缓慢。

  2、外出务工和困难群体缴费难。据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统计,我县外出务工人员多为16~59周岁的适龄参保人员,由于多在外省务工,联系非常困难,部分人员的参保由父母代为缴纳,但部分人员基本上无法查找、联系,影响了新农保工作的整体推进。

  3、工作人员缺编、人手紧张。由于工作量大,业务办公场所狭小设备紧张,原有工作人员已无法适应现有工作业务的岗位设置和要求,特别是信息系统和宣传人员紧缺。

  4、业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工作流程有待完善。少数群众户籍信息还不完整,补办、代办工作程序还比较繁琐,制约群众参保进度。

  二、对策与建议

  1、认真总结试行工作以来所取得的宝贵经验。县、乡业务部门要通过加大宣传,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新农保优惠政策,从而自愿自觉参保;着力转变工作方式,坚持以人为本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取消工作中捆绑式、“强制式”条款和措施。利用我县的村民赶集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农忙”及“逢年过节”的机会,通过人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和措施,给群众算帐对比,让广大适龄参保人员吃透政策,让群众自愿、自觉、明白、主动参保。

  2、加强新农保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建设。通过运用现代的科学管理模式,提高新农保经办效率,降低新农保经办成本;合理衔接业务部门同金融机构的分工,灵活服务参保群体,争取协调财政资金补偿金融机构服务成本。同时,要完善单位人员编制和办公设备配置,明确岗位职责,让新农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良性有序发展,提高新农保工作效率,在工作中探索信息化管理的新方式、新方法。

  3、优化政策设计。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优化筹资、待遇调整、补贴政策模式,构建科学、合理的财政补贴模式,逐步提高财政直接补贴居民参保费用的标准,从而完成新农保对农村适龄人群全覆盖;完善新农保基金预算制度,加强财政状况的长期预测,防范财政风险,确保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征缴工作顺利推进。

  4、加强基金监管。要加强新农保基金管理运营的水平建设,拓广基金保值增值渠道,设计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基金收益率;同时要加强基金监管,完善财经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

  5、改革相关政策。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资格借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区分男女。鉴于我国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实际要求,建议新农保养老金领取资格借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区分男女,即根据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设定新农保养老金领取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