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一佳”劳动争议案落槌 相关门店人员补偿金即将到位

14.02.2017  13:02

  原标题: “新一佳”劳动争议案落槌 劳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相关门店人员补偿金即将到位

  

  2016年8月16日,本报A04版曾报道新一佳长沙侯家塘店拖欠供应商巨额货款,一些货架空空如也。

  本报2月13日讯 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新一佳”劳动争议案终于在农历新年前有了结果。新年伊始,便有劳动者陆续来到长沙市天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复印仲裁调解书送达回证,此后,他们将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支付令,双方约定的补偿金即将到位。

  停发数月工资后

  被“炒鱿鱼”

  去年11月底,“新一佳”向所有门店下发了一份经济性裁员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要求被裁人员于2016年12月15日之前到公司核算工资并领取经济补偿金。此外,被裁人员还有另一个选择,与深圳市大晟新一佳商业运营管理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而在这次裁员通知之前,“新一佳”已经遭遇半年多的“欠薪、欠债、被物业强行关闭门店”等事件。一部分员工因发不了工资离职,另一部分仍然寄希望于新公司。但如果跟大晟新一佳签订合同,之前的工龄直接清零,这让大部分具有10年甚至20年工龄的员工拒绝重新签订合同。

  “新一佳自去年10月份就已经停止给员工发薪资了,多次以‘拖字诀’安抚员工和前来讨债的供应商,至去年12月初,不少员工前往深圳宝安区的信访办维权了数次,但收效甚微。”曾在“新一佳”新开铺分店从事销售工作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于2012年2月与该店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入职,约定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但是,从2016年10月10日之后,门店就没有再向他发放过任何劳动报酬。原本以为公司渡过难关后便会兑现薪资,可没想到苦苦等来的却是一纸裁员公告。

  仲裁委

  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公司单方面裁员,理应支付所拖欠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今年1月6日,包括张先生在内的新一佳超市新开铺分店几十名劳动者来到天心区人社局寻求帮助。

  天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着手处理。“由于劳动者对法律知识掌握有限,证据材料准备不充分,不了解仲裁程序,这为我们的工作开展造成了不少困难。”针对这一情况,天心区仲裁委联系到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免费援助律师对劳动者给予帮助。

  随后,申请人就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失业保险损失、公积金扣款等向天心区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立案受理后,仲裁委工作人员多次与已倒闭的新一佳集团深圳总公司联系,终于找到了新一佳超市新开铺分店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通过多轮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积极配合,并于农历新年前与劳动者达成调解意向。

  据介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新一佳”相关负责人同意向这批劳动者一次性支付补偿费用,其中包含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失业保险损失、公积金扣款等,并将款项转入他们的指定账号。劳动者在收到上述费用后,该案就此调解终结。“如新一佳方面因为资金等问题不履行该协议,劳动者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刘玮 金鹰 陈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