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正式启动整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8.06.2019  18:07

今年我省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身份之一。前不久,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已正式批复我省整省试点方案。

6月28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全面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电视电话会议,对整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省委副书记乌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乡镇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在市州、县市区分会场参加会议。

乌兰副书记指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对农村生产关系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进行研究部署。目前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完成,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乌兰副书记指出,我省今年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推进试点省份之一,对工作有更高要求:一是改革范围要全覆盖;二是提前一年完成改革任务;三是取得一批制度性的成果,按照这一要求,省里制定了具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和任务书。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把握时间节点,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如期保质向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交账”;明确难点、聚焦重点,当前重点做好清产核资数据审核上报,迎接国务院组织开展的省际交叉验收评估,下段重点做好成员身份确认、股权管理、发展集体经济三项工作;尊重民意、维护民利,务必坚守底线,务必尊重群众意愿,务必稳妥有序,务必严格工作程序。

乌兰副书记强调,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要抓好督查考核,建立责任清单,加强工作调度、督导。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袁延文通报了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并就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按期保质完成清产核资任务,二是要依法合规全面确认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成员身份是改革的重点任务,三是要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四是要多种路径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五是要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

会上,株洲市、汉寿县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分别做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