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法院专项救助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受害人

09.10.2014  12:45
  湖南法院网讯  近年来,机动车交通事故大幅上升,不少事故造成巨大的人身和财产损失,部分车辆没投保险或只投保交强险,造成受害人的损失难以得到足额赔付,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甚至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据汝城县人民法院统计,这类纠纷经法院判决后,有25.6%的案件无法执行到位。

  为帮助这类困难案件当事人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汝城法院通过四种方式,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受害人进行专项救助:一是争取10万元专项救助资金,对15位困难当事人发放5000至10000元不等的救助款;二是联系5家企业安排8名受害人或其直系亲属到企业就业,增加其家庭收入;三是联系县教育基金会,为4名受害人的子女发放教育基金12000元;四是联系民政部门优先为4户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办理低保。 来源:汝城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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