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敏感区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通知
湘建城函〔2017〕49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加快推进敏感区域污水处理厂
提标改造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城管局,邵阳市公用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有关要求,确保敏感区域(即重点湖泊、重点水库,下同)城镇污水处理厂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现就我省加快推进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名单,限期提标。各市州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要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湘政函〔2016〕176号)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迅速组织对所辖市县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本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清单(见附件1),于2017年2月28日前上报我厅城建处。
二、制定方案,加快建设。在清单的基础上,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制定本辖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紧抓快动,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计划,严格按照目标计划抓好落实。清单中尚未启动的项目,要尽快完成项目立项、可研、环评、设计等前期工作,抢抓施工黄金季节,确保项目年内完工。
三、建立调度,强化监管。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每季度5日前报送本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展情况,节假日顺延。调度工作实行专人负责,请各市州将联络员名单(见附件2)会同清单一并报送。加大督查力度,对提标改造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提标改造工作严重滞后、无法在年内完成的,现场进行督办并予以通报。
联系人:何全
电话:0731—88950068
附件:1.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清单
2.联络员名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