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审计中期调度会明确五点要求
4月13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博彰主持召开了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审计中期调度会,总结了5个省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调概审计的前期审计成果,研究了审计过程碰到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法和对策,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明晰审计理念。项目调概审计以坚持服务政府决策、服务规范控制投资、服务政府重大项目概算调整为审计导向,认真研究政府重大项目立项背景、概算批复、调概原因、资金使用效果等实际情况,查明项目概算调整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与效益性,对项目已批复的概算和实际投资进行对比分析,核实项目投资的真实性,查明已支付的工程价款以及资金的缺口情况,为省政府对投资项目概算调整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明确审计定位。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审计侧重于概算的调整,虽不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但必须按照工程结算审计的精细化标准来审计。同时,审计要对超概算的原因进行分析,反映是否因存在擅自超面积建设、提高建设及装饰标准、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漏项、建设期间工程地质发生变化、材料及人工等价格或政策因素变化情况而增加投资等问题。
三是聚焦两个审计环节,体现两种审计价值。一方面是管理环节的审计。反映调概项目从立项、概算批复、资金筹集与使用、招投标管理以及建设实施过程中各个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审批是否合规,调整是否合理,资金来源和使用是否正当、相关单位是否全程监督,从而体现审计促进国家治理、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规范履职的价值和作用。另外一方面就是工程造价审计,通过以工程结算审计的质量标准作为审计质量的控制标准,分析好项目实际造价与原批复概算的差异原因,体现促进提高政府投资绩效的审计价值。
四是对项目建成后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审查是否存在闲置、损失浪费等现象,是否存在改变项目的使用用途,以基础设施或业务用房等名义实际建设楼堂馆所的问题。
五是审计人员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严格按审计“八不准”的要求,实行经费自理;对审计中获悉的相关信息,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用于与审计无关的事项,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披露审计情况和相关数据。(刘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