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民政局落实“两个责任”,打造阳光民政

14.10.2015  17:55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年来,洪江市民政局多举措落实“两责任”,确保制度落地生根。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把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纳入民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局党组会、局务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等方面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二是夯实主体责任。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责任人,并由党组书记、纪检组长与责任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有效杜绝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缺位、错位、越位的现象,让广大民政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三是强化权力监督。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同时,针对民政政策多、项目建设多、民生保障资金量大、保障对象动态多变的实际,及时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梳理、再汇总,坚决把事前防控、事中管控、事后检查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始终。

  四是健全制度保障。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指导各乡镇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全力提高为民办事效能。完善政务公开、信访举报等制度,向全市乡镇、村(社区)公布举报电话和民政局长手机号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对群众举报、投诉的信访问题,坚决查处,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易声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