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结防所放射诊疗设备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

15.10.2014  12:07

      2014年9月29日,省结防所6台放射诊疗设备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具备诊疗资格。

    2012年以来,省结防所放射科在原有2台放射诊疗设备的基础上,新增4台放射诊疗设备64排CT、DR、移动DR和移动式C臂机,并陆续投入使用,新增4台设备因种种原因放射诊疗许可证迟迟未能办理。原有的2台放射设备的诊疗许可证期限已到,需重新办理。2014年5月,为进一步规范设备管理,确保“三甲”医院目标实现,新增的4台设备的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办理工作被所领导提到议事日程。从5月份开始,设备科根据所领导的安排和部署,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放射诊疗许可证评审要求,积极准备相关资料上报省职业病防治院。6月份,省职业病防治院专家来到所放射科现场,对放射诊断机房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进行评价,评审合格。8月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成的专家组和监督员根据前期预防评价结果,到所对放射防护设施进行控制效果评价,通过两轮评价,专家组和监督员成员一致认为省结防所放射防护设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评审合格,具备放射诊疗许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