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中心: 执行周例会制度,促进精细化管理

07.04.2015  15:46

  4月7日,省收养管理服务中心召开工作例会,学习贯彻段林毅厅长在近期厅务会议和厅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四月份重点工作。

   一、做好涉外收养服务。 依据《民政部关于规范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06号),深入基层调研,制定实施《“两类儿童”涉外收养工作试点方案》。组织开展“对口帮扶”、“希望之旅”等活动,推动福利机构大龄特需儿童妥善安置。规范旅行社在收养登记、“寻根回访”活动中的涉外接待行为。

   二、指导国内收养评估。 协调长沙市局赴江苏省考察收养评估工作,专题研究并促成出台《长沙市收养子女家庭评估实施细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工作者等方式,推进民政部第二批试点单位长沙市雨花区、望城区启动收养评估工作。

   三、拓展“明天计划”工作。 根据民政部关于“明天计划”服务对象扩展至社会散居孤儿的试点工作要求(我省为全国四个试点省份之一),制定《湖南省“明天计划”拓展工作方案》。组织省人民医院、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深入县级社会福利机构开展儿童筛查巡诊工作。考察、协调增设省级定点医院。参加民政部2014年度“明天计划”年终结账会议。

   四、推广业务信息系统。 组织“孤残儿童信息系统”和新版“孤残儿童涉外安置信息系统”全省师资培训,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联系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的专家前来集中授课,省中心适时到市州上门培训、技术指导。

   五、加强新闻宣传。 执行2015年度全省民政新闻宣传工作方案,按月细化省中心宣传工作计划。“湖南收养服务网”改版上线,实现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等主体功能。改造收养交接室为宣传展厅,邀请专业机构进行设计布置。

   六、加强制度落实。 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和“四有”干部标准,继续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省中心人事、财务、资产、档案等管理制度,规范涉外收养登记、寻根回访活动等服务流程,建立省内儿童福利机构、国外收养组织等工作台账,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