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再次出台支持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政策措施

11.09.2015  19:40

 


  为进一步推动湘南示范区建设,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9月9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从加大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开放平台建设、强化用地和规划保障、加强环保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加大口岸通关等平台支持、人才和科技支持、鼓励改革创新等八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政策措施。


  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自2011年10月获批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发〔2012〕14号共45条)和《湖南省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湘发〔2012〕42号)。从培育主导产业、加强载体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保障土地供应、强化金融支持、保障人力资源、鼓励自主创新、优化物流通关等方面提出了45条措施和意见,为示范区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省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出台了具体的具有突破性和操作性的实施办法,设立了专项扶持资金,形成了坚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体系。湘南三市在省委省政府顶层设计下全力推动示范区建设。示范区建设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年打基础”的阶段性目标。2014年,湘南三市实际利用外资、外贸进出口、加工贸易进出口额等主要指标已基本提前一年完成规划要求的目标任务。


  时隔三年,省政府再次出台支持湘南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将有力地促进湘南示范区建设迈上新的台阶,把湘南示范区打造成为全省对外开放的新高地、承接产业转移的集中区、新型工业化新的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