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飞路人逃逸 司机被判3年

07.08.2016  03:10

   潇湘晨报 记者 刘双 实习生 孙霜 长沙报道

  去年11月一个雨夜,一辆无牌越野车撞飞横穿马路行人后,径直离开了现场,现场只留下10来块细小的车辆碎片。

  专案组经过连续14天的侦查,终于找到肇事司机伍某。8月5日上午,因犯交通肇事罪,伍某被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庭审肇事司机:怕担不起责任,也抱有侥幸

  8月5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伍某站在了长沙市芙蓉区法院的被告席。

  公诉人提出,经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芙蓉交警大队认定,伍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同时,被害人毛旺(化名)随意翻越护栏横穿马路,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审理查明,事发当天,伍某不仅属于无证驾驶,还在雨天光线不好的情况下超速驾驶。此外,伍某明知自己撞了人,还前往常德的一家汽修厂准备修复车辆,意图毁灭证据。

  法庭上,伍某对公诉人指控的事实并无异议。他承认,知道当时自己撞了人,“之所以逃跑,一是承担不起责任,二是因为车辆当时还没上牌,抱着一些侥幸心理。”他说。

  经审理,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伍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庭外伤者家人:他心里有阴影,平时不敢出门

  毛旺父亲毛先生介绍,出事后,毛旺在医院住了很长一段时间,“腿上、胸部都是伤口,手上还有一条很长的疤。

  毛先生称,毛旺现在可能心理还存在阴影,“平时就在家里,也不怎么敢出门。

  毛先生介绍,对方的赔偿仍迟迟没到位,毛旺的治疗费用几乎已花去家中全部积蓄。

  对此,伍某的家人表示,他们家庭条件有限,东拼西凑4万块钱,“准备给他汇钱时,又被别人骗走了3万块”。

  伍某称,家里条件确实差,“只能等我出来挣钱后,再分期赔偿给受害人。”他说。

   案情回顾

  横穿马路被超速无牌车撞飞

  2015年11月24日晚11点,芙蓉区合平安置小区路段,淅淅沥沥的雨中,毛旺准备横过马路去到对面公交站台。翻越护栏时被由东往西超速行驶的一辆未上牌越野车相撞。

  随后,毛旺被送往附近医院的重症监护室,伤情被鉴定为重伤二级。

  因为肇事车辆当场逃离,又无证无牌,专案组只能从现场10来块细小的车辆碎片寻找线索。经过14天的紧张侦查,12月7日,专案组最终锁定肇事车驾驶员伍某。“车主很狡猾,逃逸过程中多次拐入视频监控范围盲区。”芙蓉交警大队122中队中队长胡新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