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关撞7车获刑4年半 肇事者还撞伤一名交警

04.09.2017  14:04

  冲关撞7车获刑4年半

  肇事者还撞伤一名交警;曾多次因赌博服刑

  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实习生 刘永强 长沙报道

  伴随着车辆撞击声接连不断的响起,一辆黑色的尼桑牌轿车绝尘而去。在它的身后,1名执勤交警受伤,1台警车、9台车辆不同程度受损。这是2016年9月12日,发生在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西二环桥下的一幕。

  当时,这辆尼桑牌轿车的车主杨坤霖遇到查酒驾的交警,他突然启动车辆,强行闯关逃离。

  岳麓区法院一审以杨坤霖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杨坤霖提起上诉。9月3日,记者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发

  遇上查酒驾男子强行闯关

  2016年9月12日13时20分许,杨坤霖饮酒后驾驶着一台黑色尼桑牌轿车,搭乘几人行经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南侧西二环辅道湖南商学院旁路段。

  此时,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特别勤务大队民警唐某等人正在该路段进行酒驾整治,并将杨坤霖所驾车辆拦停在该路段路边。

  面对民警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查的指令,杨坤霖拒不熄火,并紧闭车门、车窗,拒绝出示相关证件,也拒绝下车配合接受酒精测试。民警随即调用一台警车和一台黄色名爵牌小型轿车前后堵截,并持催泪械具向他的车内进行喷射。

  杨坤霖向后倒车并向左行驶以绕开前方堵截的警车。之后,杨坤霖不顾民警的制止,强行推挤、冲撞在该路段正常行驶的车辆,以此方式逃离现场。

  杨坤霖驾驶的黑色尼桑牌轿车先后直接撞擦了包括警车在内共7台车辆,民警唐某也因撞擦受伤。此外,还产生了连锁反应,被撞擦车辆失控又撞擦了3台小型轿车。

  2016年9月15日,杨坤霖被民警抓获。杨坤霖到案后以及在一审审理期间,家属就车辆损失赔偿了被害人损失6万余元,并赔偿了民警唐某的医药费。

   延伸

  10年来曾多次入狱

  记者查询发现,这不是杨坤霖第一次面临刑事处罚。今年35岁的杨坤霖是长沙人,因犯赌博罪,2007年8月他曾被芙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08年10月他又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天心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2011年5月20日,杨坤霖再次因犯开设赌场罪,被芙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岳麓区法院一审认为,杨坤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为逃避交警查处,在逃跑过程中,采用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冲撞推挤的方法,撞击多台车辆及人员,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以杨坤霖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杨坤霖认为原审量刑过重,于是提起了上诉。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杨坤霖,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原审判决充分考虑其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量刑适当。

   窝藏者获刑9个月

  杨坤霖从案发到被抓获,一直躲在了他人家中。而明明知道杨坤霖下落的杨某,却在接受警方讯问时,选择了隐瞒。杨某没想到,因为她的“不知道”,自己付出的却是锒铛入狱的代价。

  2016年9月14日20时许,杨某知道了杨坤霖拒不配合交警查车并冲撞其他车辆、人员,联系了自己的朋友李某,安排杨坤霖躲在李某位于岳麓区广厦新苑的家中。2016年9月15日凌晨,当民警询问杨某时,杨某仍然坚称自己不知道杨坤霖的隐藏地点。

  岳麓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杨某明知谁是犯罪的人还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其行为构成窝藏罪。杨某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最终以杨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