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人致死后抄小路离开 4天后交警找上门

26.02.2016  12:26

  株洲晚报2月26日讯 撞人后不报案,反而抱着侥幸心理抄小路离开,以为交警查不到自己头上来。不料仅4天后,交警就找上门。昨日,记者了解到,该案嫌疑人刘刚因涉嫌肇事已被刑拘,其父亲因涉嫌毁灭、伪造证据,也被刑拘。

  2月18日晚上8点多,315省道位于攸县鸭塘铺乡的一处弯道上,发生一起车祸,一名年约六十岁的老汉当场死亡。死者今年60岁,攸县鸭塘铺乡黄泥塘村人,生前单身。

  民警调取事故现场附近的监控发现:当晚8时许,两辆出租车途经事发路段,但车辆牌照并不清晰。事故现场以东4公里处,有一处省道电子卡口,车辆回县城一般都要从这里经过。可在电子卡口处,民警只查到一辆出租车,另一辆出租车则没有了踪迹。

  民警通过GPS定位系统发现,消失的那辆出租车最后停在了攸县上云桥镇,中途没有经过省道电子卡口,这让民警对这辆出租车的怀疑加深了几分。

  民警根据线索追查到该车的司机刘刚。刘刚30多岁,是攸县上云桥镇人。2月20日上午,民警带着证据来到刘刚家中,刘刚随后承认是他撞的人,“我以为绕开了电子卡口,交警就查不到我。”

  刘刚交代,2月18日晚,他载着两个客人去了桃水镇,晚上8点多,他开车返回县城,经过事故地点时,由于车速过快,加上又开着远光灯,他并没发现前方的老人,等他发现并刹车时一切已来不及了。

  回到家后,刘刚将撞人的事情告诉了父母,父亲劝他报警,刘刚称自己是走小路返回县城,没有经过省道电子卡口,交警是查不到他的。第二天凌晨4点多,刘刚让父亲驾车走小路去攸县工业园的汽车修理厂修车。之后,刘刚将修好的出租车交给别的司机营运,他父亲则将出租车损坏的大灯、水箱等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