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摇来的“准新娘”带着金器和一些汇款失踪了

10.12.2014  20:02

  红网长沙12月10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刘平)被家人催着找对象,对于一些年轻人来说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家住江苏连云港的小伙杨某就经历了这么一场艳遇,通过微信认识了一个湘妹子,带回家,自己和家人都非常满意,湘妹子也“欣然”同意结婚,但好景不长,“准新娘”带着金器和一些汇款失踪了。近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湘潭女子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今年4月初,杨某通过微信认识了24岁的女子王某。王某与杨某见面后,跟着到了杨某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的家中居住了几天,并表示同意与杨某结婚,这让杨某的家人感到很高兴。

  后王某与杨某一起到了株洲,并在芦淞区一家银行以王某的名义开了账户。王某称根据家乡习俗,男方需要向女方购买“三金”作为聘礼。不久,杨某购买了黄金项链、黄金吊坠、黄金戒指、黄金耳饰和银手链,送给王某。不久王某又以没钱为由,提出要杨某家汇款。汇款到账的当天早上,杨某出门给王某带早餐回来时,发现王某不见了。随后,杨某向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建设派出所报案,今年8月,湘潭县云湖桥派出所民警在湘潭县将王某抓获。

  芦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假借与他人结婚之名,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其家属能积极代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判决,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