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回扣”推销医疗产品 一江西籍业务员湖南获刑

12.12.2014  00:18

  中新网城步12月11日电 (阳望春 唐杰)11日,来自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消息称,城步法院日前对该院提起公诉的万某涉嫌行贿一案开庭审理,一审判处万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万某,男,现年28岁,江西省进贤县人,系湖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业务员。

  2009年8月至2013年9月期间,万某先后多次来到城步县,向该县中医院推销透析粉、血液管路等药品。为了得到该县中医院原药剂科副主任刘某、血透科护士长戴某的“关照”,万某采取按照透析粉和血液管路的销售量给予回扣的形式,向刘某和戴某行贿,行贿总金额6.5万元。

  接到群众举报后,今年7月18日,城步检察院以涉嫌行贿犯罪对万某立案侦查,并远赴江西进贤县将其抓获归案,最终查明了万某以上行贿犯罪事实,对涉嫌受贿罪的刘某、戴某进行立案调查,等待刘某、戴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