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民政局推进民政“四化”,加快减灾救灾体系建设

28.07.2015  10:26

为响应邵阳市民政局党委提出的“践行‘三严三实’,严格‘四化’标准,努力推进民政事业转型发展”要求,加快减灾救灾体系建设步伐,我市民政救灾系统在四个方面加快推进“四化”建设。

一、完善基础,加快减灾救灾工作规范化。

1、成立减灾委员会,在基层配备专职或兼职灾害信息员。

2、完善救灾基础建设。在灾害多发频发地区增建救灾物资储备库,为基层救灾部门配备救灾用办公、摄像、交通、通讯工具及村里用于传达警报信息的扩音喇叭、灯光等。

3、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严格制定并遵守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库管理员职责、出入库制度等。

4、加强灾害信息员的培训。在每年国家和省培训的基础上,加大对乡镇、村一级灾害信息员培训。务必让每名灾害信息员每年参加培训一次,熟悉救灾知识和系统操作。

5、灾害救助规范化。灾民救助实行本人申请、乡镇受理、民主评议、县级审批、张榜公布的流程,2013年开始,全市冬春荒救助资金和灾民倒房重建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打卡发放。

二、政策推动,推进减灾救灾工作法制化。

推进民政救灾法制化建设,使救灾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为此,我们要坚持一手抓法规教育,一手抓法制宣传,为推进民政救灾法制化建设提供良好的内外环境。

1、抓好法规学习。为了确保民政救灾内部法规学习落到实处,我们要健全法规学习制度,加强《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相关救灾业务法律法规学习。

2、开展法制教育。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等活动为契机,在全市民政救灾系统深入开展“艰苦奋斗、廉洁从政”、“学《条例》、守纪律”等系列主题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守法意识。

3、加强法制宣传。积极利用媒体平台,法制宣传月、 “5.12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等,通过媒体、互联网、集中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政救灾法规政策,认真答疑解惑,着力营造民政救灾依法治理的良好氛围。

4、全面规范从政行为,提高民政救灾法制化建设的水平。一是完善旧制新规。2014年8月份,由我局牵头,各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签发,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市政办函〔2014〕《邵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责任,完善健全了防灾救灾应急体制机制。二是推行规范化建设。今年我们将以“四化”活动为契机,在全市开展了以规范救灾救济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建设”活动。统一规范救灾救济申报、审核、公示、审批、发放等程序,建立公正公开公平的长效管理机制。

5、加强信息公开。通过大众媒体、民政网站、民政网络信息平台、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等平台,将民政救灾行政事项、业务办理依据和程序、工作动态等信息及时向广大群众披露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提高民政救灾的社会公信力。

三、管理带动,促进减灾救灾工作精细化。

目前,我市救灾系统推进精细化管理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岗位职责精细化管理。依据以往的工作经验和现有工作要求,详细具体的设定每个人的职责,落实责任,避免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现象的发生。

2、服务对象精细化管理。主要包括救济对象的相关信息的采集录入及救济前后的动态监管,并通过电脑汇总形成统计信息供政府制定救济政策参考。

3、救灾日常工作精细化管理。对天气监测、防灾减灾、救灾值班、灾情上报、核灾、救济灾民、灾情评估等制定详细具体的操作流程或细则,使得各个部门能够“流水线”式高效应对灾情。

4、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实行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核准需救济对象是前提。各县市区需要按照各自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严把“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公开公示、调查审核”关口,做好救灾资金的精细化发放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各种受灾情况的救济标准确定资金的分配、发放、监督落实到位以及反馈使用效果。

我市从今年开始加快推进灾害救助标准化试点。指定一到两个县市区开展灾害救助标准化试点,试点县要参照《湖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项目标准化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制定出台政策办法文件,对救助对象、救助内容、救助标准、救助程序、资金发放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四、以民为本,坚持减灾救灾工作人性化。

救灾系统主要接待对象是灾民和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对待灾民和精减退职老职工的上访,我们把老百姓当亲人,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端正态度,微笑热情服务,始终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