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11.03.2016  12:30

  习总书记在关于改革信访工作的阐述中强调,“需要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现实需要,是破解信访工作中“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和蓄意非访、恶意闹访、随意缠访等突出问题的根本途径。信访工作关乎民生政事,涉及方方面面。解决信访问题,依法是原则,化解是途径,法治是保障。笔者以为,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应该做到“五个必须依法”。

  一、必须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的本质是有效制约和合理运用行政权力,这是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依法行政意味着政府将不会因为不当行政行为侵害群众权益,从源头上解决基层社会矛盾频发多发、恶性发展的问题。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对群众的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教育到位,违法行为处理到位。坚持信访法治化建设,基层官员首先要有依法行政“不出事”的责任心。要坚持依法行政和合理行政相结合,用合法性保障行政行为的正当性,用合理性提升行政行为的群众满意度,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发生的可能性。各级各部门要依法依规依程序,善于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把上级要求变为具体方案和行动,从源头上防止乱作为、缓作为、不作为,不因执行政策错误导致社会不公、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受损而引起信访行为。

  二、必须依法化解积案

  依法化解信访积案是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和当前解决“非访“问题的重点,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强化法治是解决信访积案、维护群众利益的可靠保证。要以积案化解为突破,使群众感受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一是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各种遗留问题和信访积案认真梳理分析。要把梳理所有信访积案和历史遗留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合理诉求,依法依规依政策全部解决到位,生活有困难的,党委政府帮助解决其生活困难,使信访人没有理由、没有必要再恶意非访。二是要继续坚持党政定期议访、领导公开接访、干部包案下访、部门联合处访,进一步加大积案化解力度。要区分不同情况,通过听证、包案、核查、三级答复等这样一些环节和法定程序,使老百姓合理合法部分得到解决,合理欠合法的部分,通过平衡思维找到平衡点,妥善解决。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调度积案化解工作,重点研究老案难案,带着责任、带着感情,依法依规依政策处理信访积案,争取每年化解一批复杂疑难信访问题。

  三、必须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依法治理、维护和形成良好的信访秩序是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核心。依法构建信访秩序包括依法规范处访行为和依法规范信访行为。首先,依法规范处访行为是最基本的要求。要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组织干部下访,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一步规范初信初访办理规则,科学设置信访事项受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各级各部门要将信访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其次,依法规范信访行为是最基础的工作。要通过长期持续不断的宣传《宪法》和《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要充分利用区、街、村三级信访平台,通过领导包案,通过网上信访等方式,让老百姓有说理的地方,让老百姓找得到人,说得了理,舒缓群众情绪,通过法治的措施,防止越级上访等极端行为,使信访人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四、必须依法打击涉访违法行为  

  依法打击涉访违法是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关键。依法打击处理各类涉访违法犯罪行为是法律赋予政法机关的职责使命。要坚决防止任何人以信访维权之名行违法犯罪之实,对任何涉访违法行为都要坚决依法打击。要按照“坚持法治,讲究政策,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的原则,对缠访闹访、择机非访,谋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触及法律底线的少数违法上访人员,对策划、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采取过激方式表达诉求等扰乱信访工作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首要分子,严格按照《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处置和打击,轻则予以警告、训诫或制止,重则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起到“打击个别,震慑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形成“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不合理诉求得不到支持,违法行为将受到追究”的正确导向。

  五、必须依法加强信访工作    

  依法加强信访工作是推进信访法治建设的保证。党和政府历来重视信访工作,要实现依法治访,就要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不断加强信访工作。信访部门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同志的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与时俱进,把推行依法逐级走访和阳光信访摆在突出位置,集中力量统筹推进,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有人员做事、有经费保障、有权威推动。要针对当前在信访受理环节、办理环节、答复环节、送达环节、信息录入、督查督办等“六个不规范”的问题,逐一对照检查,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不断规范和改进信访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痕迹化管理和科学化水平,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信访人吸附在当地。要加强信访法治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使干部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政策的精神实质。要建立定期通报和考核评估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系长沙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