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加快实现教育治理现代化

11.05.2015  12:39

——全市依法治教工作大会暨教育系统法治专题培训会召开

本网讯(通讯员 龙艳)5月7日,长沙市召开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大会暨教育系统法治专题培训会,长沙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卢鸿鸣对全市推进依法治教,加快实现教育治理现代化工作进行了部署。培训特邀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孙宵兵司长就全国教育法治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做重要报告,还邀请了湖南融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冯向阳就学校纠纷调处与法律援助做了专题讲座。

新形势新目标 力争到2020年建立教育法律制度规范体系

孙宵兵司长分析了依法治教面临的新的发展形势,他说,目前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与不足突出表现在五个“不相适应”:一是教育立法进展缓慢、推进困难,与教育改革发展的迫切需求不相适应。二是教育行政部门虽然已经初步具备了依法行政的意识,但是依法治教的能力水平仍然不足,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相适应。三是教育行政执法薄弱,与维护教育秩序和师生权益的需求不相适应。四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缺乏系统性不够、实效性不足,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基础的要求不相适应。五是教育法治工作力量薄弱,与教育法治建设的艰巨任务和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孙司长指出,依法治教的总体目标是力争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层次合理、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教育法律制度规范体系;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教育发展的教育法治实施机制;形成政府依法监管、学校自我监督、第三方评估与社会监督等相结合,严密、有效的教育法治监督机制;形成健全的教育法治工作机构、队伍,完善的纠纷调处和权利救济机制,能够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的教育法治保障机制;教育部门领导干部、校长、教师依法治教的理念、意识与能力显著提升,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体系健全完备。

以法治思维推进教育改革

卢鸿鸣局长强调,长沙市将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在深化中招中考改革上,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小学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初中免试就近、微机派位或划片入学,高中坚持等级制录取、取消“空降班”、逐步取消择校生,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在深化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改革中,推行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发展性评价,改变长期以来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从改革教育评价为切入口,“以入口定出口”、“从起点看变化”,激发学校内在活力。

“一校一章程”绘就“依法治教”蓝图

卢鸿鸣强调,要以章程建设为抓手,健全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和自我监督机制,加快实现中小学校“一校一章程”,使章程成为学校改革发展、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推动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努力形成“一校一特色”发展格局。中小学、幼儿园逐步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扩大家长对学校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卢鸿鸣指出,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把规范办学行为纳入到学校常规常态管理中,研究提出规范办学具体的目标要求,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建立健全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解决违规招生招聘、节假日补课收费、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方面的问题。

“教育法律顾问团”助力依法治教

会上首次发布《长沙市教育法制工作规则》,规范教育法制工作,长沙市教育局和各直属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决策法律审查政策,还应当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予以保障。市教育局可以组建全市教育法律顾问团,顾问团由教育法制机构人员、法学专家、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组成,负责为全市教育系统各单位提供法律服务。聘请法律顾问应当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

全体局领导、机关干部,各区县(市)教育局局长,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局属二级机构负责人,民办子弟学校校长等参加了会议与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