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排污“零容忍” 岳麓区开出首张环保行政拘留罚单
04.04.2015 02:12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2015年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长沙市岳麓区环保局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发现岳麓山后山的长沙市岳麓区景辉洗涤服务部、邓新平洗涤房务部和长沙市岳麓区湘龙食品厂、长沙市岳麓区蒙洛食品厂等4家企业存在违法排污行为。
该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和西湖街道等单位进行现场执法,对4家企业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邓新平洗涤房务部和长沙市岳麓区湘龙食品厂、长沙市岳麓区蒙洛食品厂均按要求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很快完成了停产搬迁。而长沙市岳麓区景辉洗涤服务部在接下来的2个月时间内一直观望等待,没有进行任何整改。其法人代表何某更是无视法律,私自撕毁燃煤(柴)锅炉封条,开炉生产经营,洗涤废水直接外排。
岳麓区环保局在再次进行取样检测等取证措施后,启动环保与司法联动机制,依法将案件移送岳麓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于4月2日对长沙市岳麓区景辉洗涤服务部法人代表何某实施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这是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环保法以来,岳麓区首例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实施行政拘留的案件。
岳麓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贯彻新《环保法》,加大了对污染企业的打击力度,对辖区内各污染源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对拒不执行停止建设、停止排污决定以及采取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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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2015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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