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到蓝山开展稽查

21.12.2016  18:35

12月20日,湖南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对蓝山县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及排污权交易工作进行了稽查。

稽查工作采取会议汇报交流形式开展,蓝山县环保局主要领导就蓝山县2014年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及交易工作以来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稽查组对蓝山县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工作台帐、财政入账、企业“一厂一册”、环评总量审批情况、初始排污权分配等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

2015年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的所有工业企业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新、扩、改项目需要总量控制指标的,必须通过排污权交易机构购买获得。两年来,蓝山县环保局根据上级规定积极探索,边试边行,经过精心组织实施,目前蓝山县共有26家企业获得了初始排污权,绝大多数企业能按时足额上缴年度排污权有偿使用费。通过该项政策的实施,较好地落实了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促进了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自行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有效推动了县域生态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