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小贼团体作案 在老板眼皮低下盗走16捆电线
原标题: 该说什么好?老板眼皮低下盗走16捆电线!
郴州新闻网5月5日讯(通讯员 胡清文)一伙窃贼白天租车流窜到安仁一五金店行窃,不想行车记录仪将其作案过程全部记录在案。近日,安仁县法院对一盗窃团伙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刘某桥、肖某舟、陈某涛分别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九个月、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桥、肖某舟、陈某涛系邵阳县和祁阳县人。其中,刘某桥曾于2006年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陈某涛曾于2014 年12月29日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2015年10月17日,被告人刘某桥、肖某舟、陈某涛及“肖肖”(在逃)四人纠集在一起商议出去弄钱。
当天下午,四被告人驾驶从邵阳市某汽车租赁公司租的一辆白色天籁小车从邵阳县流窜到安仁县城。次日上午8时许,四人来到安仁县城一五金店附近,由被告人陈某涛将车辆停靠在附近接应,其余三人进入五金店内。被告人刘某桥假装买电线,故意与店主和店员搭讪、询价和砍价,吸引店主和店员的注意力,其余两人则在店内伺机盗窃。在发现店内摆有大量含铜电线后,其余两人将电线藏入衣服内,陆续将五金店的16捆电线盗走,藏放在租来的白色天籁小车后座处。刘某桥见同伴得手后,买了五米左右的电线和一个排插等物品后大摇大摆离去。当天下午,四人驾车回到邵阳县。经安仁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16捆电线价值共计人民币10138元。
财物被盗后,店主当时浑然不知。晚上9时许,有顾客来店内购买电线,店主才发现店内的16捆电线被人偷走。接警后,民警通过查看附近汽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发现被盗电线是上午到过店内的刘某桥四人偷走,四人驾乘一辆白色天籁小车逃离。
五天后,被告人刘某桥、肖某舟、陈某涛到岳阳市一酒店吃喝,刚入酒店,即被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