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坟偷骨灰欲敲诈死者家属60万 男子获刑4年

28.01.2015  17:03

偷走车牌或出租车计价器,留下纸条和电话号码要求车主打款的敲诈方式屡见不鲜,但挖死人坟墓盗走骨灰盒敲诈死者家属的情况却不多见。1月28日,潇湘晨报记者从长沙开福区法院获悉一起敲诈勒索案,偷骨灰盒勒索钱财的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五千元。

2013年底,被告人刘某来到长沙,在开福区青竹湖镇一座山上挖了谢某父亲的坟墓,偷走骨灰盒,并在坟墓上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后谢某发现父亲骨灰盒被盗,便拨打电话与刘某联系。刘某开口索要60万元,才肯退还骨灰盒,并当即提供了一个银行账号。

谢某无奈,只好向刘某账户汇款1万元。这笔钱很快就被刘某挥霍了。没多久,刘某又向谢某索要钱财,称再支付5万元便交出骨灰盒。谢某选择报警,没再给刘某汇款。

2014年4月,刘某还在浙江采取同样方法挖了两个坟墓,但被害人未电话联系他,刘某未能得逞。

2014年5月6日,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在长沙市开福区的犯罪事实,同时主动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在浙江省的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害人家属的骨灰盒均已追回。

法院认为,刘某向被害人索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部分犯罪即2013年12月在长沙市开福区向谢某索取财物系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部分犯罪即在浙江省的犯罪事实系犯罪预备,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本报长沙1月28日讯 记者 刘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