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毒品157.94克领刑9年罚1万
07.03.2016 12:08
本文来源: 法院网
2015年10月13日17时许,罗某开车搭载被告人曹某、周某(已行政处罚)途经耒阳市发明家广场“布衣食代”附近被耒阳市公安局民警盘查,民警从被告人曹某携带的塑料袋里查获2包白色晶状物、3包红色药丸。衡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从被告人曹某身上缴获的2包白色晶状物净重146. 56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3包红色药丸净重11.38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咖啡因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157.94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曹某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法庭审理时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耒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本文来源: 法院网
07.03.2016 12:08
周伟率队到部分省直单位、省属高校、市县审计机关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专项调研
一线走访摸实情 问计基层思对策
--审计厅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