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毒品157.94克领刑9年罚1万

07.03.2016  12:08
   湖南法院网讯   (梁晓亚) 携带冰毒、麻古157.94克,坐上朋友的小车,因小车未挂牌被交警盘查,毒品被查获。近日,耒阳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曹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5年10月13日17时许,罗某开车搭载被告人曹某、周某(已行政处罚)途经耒阳市发明家广场“布衣食代”附近被耒阳市公安局民警盘查,民警从被告人曹某携带的塑料袋里查获2包白色晶状物、3包红色药丸。衡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从被告人曹某身上缴获的2包白色晶状物净重146. 56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3包红色药丸净重11.38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咖啡因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157.94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曹某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法庭审理时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耒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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