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查

14.06.2016  05:17

5月25日至27日,邵阳市民政局在各县区民政局自查基础上,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雁过拔毛”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督查,对各县市区、局属各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先后重点对武冈市、隆回县、邵阳县、新邵县、绥宁县、洞口县、大祥区和双清区民政局进行了抽查,从抽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及时进行了部署安排。新邵县民政局专门召开局机关、各乡镇民政办干部和村(社区)民生员代表共200多人的会议进行部署安排,组织专业培训,列出自查自纠工作项目清单,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并以县政府的名义出台了《新邵县民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新邵县民政服务对象管理责任承诺制度》,专项整治工作抓得早、抓得实、抓得细。绥宁县民政局分3个组对全县17个乡镇近三年来的民政专项资金进行了督查,机关各股室个人进行自查,查处了寨仕镇民政助理代领低保金不入帐的问题,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规定从5月1日起所有民政资金全部实行“一卡通”发放;武冈市民政局对邓家铺镇2013年危房改造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处理;邵阳县民政局对2013年危房改造和敬老院财务管理的两个方面问题线索积极跟进调查;大祥区民政局对社区收取低保对象年检费的问题进行了查处;双清区民政局对1名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近3年来所领取低保金进行追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个别县民政局表示要及时整改,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在督查中,我们对各县区提出明确要求:各地要提高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心和自觉心,认真按省市的文件精神抓好工作落实,要做到规定动作一个不漏,自选动作要创特色,按时上报各类数据资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对乡镇的检查面要达100%,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性质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通过督查,进一步推动了全市民政系统雁过拔毛”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