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竹林外衣,干着非法采石勾当

20.10.2016  13:12

  


10月19日,长沙县行政执法一分局执法队员来到高桥镇金桥村庙咀组一处非法采石点复查整改情况。该非法采石点已放坡、覆绿。 盛磊 摄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0月20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罗仕猛)因碎石场有需求,长沙县高桥镇金桥村庙咀组村民饶和清以承包经营竹林为掩饰,干着非法采石转卖的勾当。10月6日,长沙县行政执法一分局接到高桥镇反馈的信息后,联合镇政府、安监、国土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要求当事人限期整改。10月19日,执法队员再次来到现场进行复查。

  记者现场看到,位于金桥村庙咀组后山的一处非法采石点已停止作业,当事人砌了一道挡石墙,竖立了一块写有“严禁采石,地质灾害地段注意安全”的提示牌,并按要求进行放坡,播撒了草籽。执法队员介绍,山体被开采后满目疮痍,土层变得不稳定,很容易造成山体滑坡,“放坡就是把被采山体改成阶梯形,防止山体滑坡,播草籽是为了覆绿,防止水土流失。”

  “当事人喜欢打游击,镇国土、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巡查发现路上有运输碎石的货车,一路追踪,才发现了这处非法采石点。”执法队员告诉记者,当事人饶和清承包了村里的近400亩山林,种了竹子,原本准备做竹材加工。后来,他了解到该镇山区林立,碎石资源十分丰富,这些碎石经开采加工后,可作修建道路、堤坝的路基与坝基材料。因近年来高桥镇项目建设的增加,碎石资源需求量大,他看到其中的利益,在未获得任何开采资质的情况下,对当地碎石资源进行滥采。

  10月6日晚,多部门联合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饶和清雇佣了几名工人正在开采碎石,当即依法暂扣4台运输车和1台挖机。经询问调查,饶和清在金桥村庙咀组有两处非法采石点,已被要求限期整改。经摸排清查,高桥镇共有5处非法采石点,目前已有4处按照要求整改到位,还有1处正在整改中。

  县行政执法一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这些游击式、零星式的小型非法采石点,当地政府加强了日常监管,发现一处便上报国土部门,再反馈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同时,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发动当地村民对非法采石场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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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获得采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分别依法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

[编辑:李若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