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长沙天心 登记制按下立案“快进键”

18.05.2015  11:59
当事人正在天心区法院进行立案登记。何 鑫 摄

      本报记者 禹爱民 本报通讯员 何 鑫
      2015年5月1日,《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正式施行,这个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文件备受社会瞩目。
      早在今年1月,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就先行先试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3个多月以来,其进展如何?新制度给法院工作带来哪些新的变化?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带着种种疑问,近日,记者来到该院进行了实地调查。
      简化程序: 窗口“长龙”已不见
      早上8时,记者来到天心区法院,只见该院安保人员正在有序引导来院办事群众进行安检。从出示身份证放入识别器、过自动安检门,前后不到1分钟时间。
      安检门后面就是醒目的导诉台,旁边摆放着自动取号机。见记者到来,身着正装的导诉员立即起身相迎:“您好,请问您需要办理什么事项?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记者说明前来立案的意图后,导诉员立即用手指轻触自动取号机屏幕,一张方形小纸片随之出现,上面印有“A012号”字样。拿到号牌后,在导诉员的引导下,记者走进了立案大厅。
      立案大厅共设有5个窗口,其中立案窗口3个,缴费窗口两个,每个窗口内都有两名工作人员。大厅等候区设有资料台、休息椅,墙上悬挂了立案流程、诉讼须知、诉讼费交纳办法、虚假诉讼识别须知等公示牌匾,让人能直观地判断出所要做好的准备。大厅旁边设有当事人休息室、诉前调解室和信访接待室。
      记者同其他立案群众一起坐在等候区等候。大约3至5分钟,叫号器便会报一次号,也就是说,平均立案登记时间只有三五分钟。
      当事人王军取到的是A003号。他告诉记者,从走进立案大厅到办理完立案手续,前后只花了不到10分钟的时间。“要是在一年前,这种效率根本不敢奢望。”
      “去年我也来立过案,整整花了两个多小时。”王军向记者回忆说,当时前面排了6个人,每个人的办理时间都在20分钟以上,“因为立案法官要审查当事人提供的立案材料,然后发放表格填写,再交给在隔壁办公的立案庭庭长签字,接着到交费窗口开票后,再到银行窗口交费。”
      经过一个上午的观察,记者发现过去那种窗口前排“长龙”立案的景象在天心区法院已经消失。
      在立案窗口工作已经15年的肖桂莲也颇有感触:“以前为应付上级绩效考核,院里也存在年底前推诿立案的现象,当事人的埋怨、不理解甚至非理性宣泄行为经常在这里上演。而那个节点一过,立案数量立马迎来井喷式增长,现在搞立案登记制了,我们也省去了很多烦恼。”
      先立后补:
      人性服务暖人心
      “您好,这里是天心区法院立案庭。昨天您办理立案手续时,未提交身份证原件,请您尽快将身份证原件送到我庭,便于查证核实。”上午9时30分,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李骞正在给昨天来办理立案手续时忘带身份证原件的刘大爷打电话。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先将立案手续办理好,并开具了一张补充材料表,清楚列明了所要补充的资料,然后拨打电话进行提示。
      李骞说,像刘大爷这种情况,在以前直接就回绝不能立案了,“现在法院立案的理念发生了变化,我们要尽一切可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
      法律工作者刘量介绍,以前法院普遍存在一种现象,就是对立案所要补充的材料不是一次性告知,有时一件简单的案件要来回跑上两三次才能顺利办完立案手续。
      对于天心区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带来的便利,刚刚经历完一次行政诉讼的攸县村民李先生也深表认同。李先生去年起诉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行政不作为一案,光立案就到法院跑了5次。如此繁琐的立案程序,让身处异地的他吃了不少苦头,心里也窝了不少火。得知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李先生很是欣慰,也充满着期待。
      专门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黄律师介绍,行政案件立案难是一个普遍问题,以前法律虽然规定7日内要给予是否立案的书面答复,但实践中对不立案的行政案件有些只是口头告知,而且不会说明理由,对此也没有很通畅的救济渠道。
      “现在法院实行的是一次性书面告知,如果当事人对告知内容不满意,还可以凭书面告知单向上级法院反映。”刚办理完立案手续的刘律师表示,自己对天心区法院的这种做法很满意。
      大审判格局解放审判生产力
      今年1月,天心区法院领导班子就研究决定,试行立案登记。该院要求,自接收诉状后,能当场登记立案的一律立案;当场不能判定的,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再决定是否立案。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仍无法判定的,先行立案。不符合形式要件的,要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依法作出裁决。
      今年1月以来,天心区法院立案登记1662件,较上年同期增长19%。
      “立案登记制对我们法院和法官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法官办案任务和压力也必然会增加。”该院院长马贤兴坦言,这也在另一个层面倒逼法官要不断努力提升自身司法能力和水平。
      对此,天心区法院根据司法改革的有关精神,同步启动了审判长负责制改革,以大审判格局促审判生产力解放。
      为适应实行立案登记后案件的增长,该院以“3+2”模式(3名法官、两名书记员)将全院法官和聘任制书记员分成25个审判团队。审判团队分属各审判庭室,实行审判长负责制,以法官人均年结案100件为基数对每个审判团队设定办案任务,对庭长兼任审判长的团队办案任务减少40件。
      除刑事、行政审判团队和执行团队外,该院要求其余17个审判团队都必须办理普通民事案件,民事法官都必须具备处理各种不同类型民事案件的能力。审判长具有对本审判执行团队有关案件事务的管理权。同时,减少管理层级,案件文书不再由庭长签发,除采取紧急强制措施外,所有法律文书均由审判长负责审核签发,审判长草拟的文书均由自己直接负责。
      据马贤兴介绍,今年1月以来,该院司法质效得到大幅提升,全院共审结案件1419件,较去年同期增长49.8%,结案率同比上升14.8%。
 
      链接: 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5-05/16/content_97768.htm?div=-1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