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湖南农机工作发展报告》材料的通知

06.01.2016  16:59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我省2012年至2015年农机工作成果,科学谋划好“十三五”工作,省局拟编印《湖南农机工作发展报告》,现将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领导决策。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农业委领导有关批示、讲话,省农机局局长王罗方历年历次讲话。各地党政领导推动农机工作的重要指示、措施 
  2、农机化发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情况,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情况,林果业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情况,农业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利用机械化情况,农机社会化服务(合作组织)情况,农机安全生产等情况。
  3、农机产业发展。农机工业发展总体情况(配规模农机企业农机产品图片),我省农机工业与外省、外国农机工业的比较,农机“走出去”情况,农机产品推广鉴定情况,农机产品行业标准制定情况,农机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展示(履带式旋耕机、无人驾驶植保飞机)等。
  4、经验奖励。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经验,新机具新技术推广经验,农机安全互助保险经验,“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经验,“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创建经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经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验,有关重要新闻稿件,各单位荣获省部级以上的个人或集体奖励等。
  5、调查研究。关于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的调查报告,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农机产品质量的调查报告,农机合作社建设调研报告,农机安全生产调研报告,农机化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对农机化发展法制化建设的思考等。
  6、媒体宣传。在《人民日报》《求是》《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文摘》《湖南日报》《新湘评论》《湖南科技报》等省部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有关湖南农机工作信息的稿件。
  二、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材料报送工作,认真梳理已有材料,精心撰写相关材料,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
  2、各单位或个人要有选择性和侧重性上报材料,要确保数据真实、内容具体、重点突出,注重比较分析,做到既有具体措施,又有数据支撑。相关数据一律使用历年官方发布数据。
  3、可提供一些效果好的图片,并注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
  4、可结合实际情况对以上内容进一步调整、细化。
  三、报送方式
  上报材料纸质稿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3月1日前寄送至省农机办公室,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联系人:邓元庆,联系电话:0731-85540640)。逾期未报的,将在年终综合考核中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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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农机局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