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亭:超范围经营抢生意,擅自挪位造隐患
位于金茂西路与时中路交会处东南角的这家报刊亭设在转弯处,影响了行车视线。 盛磊 摄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1月11日讯(记者 盛磊)如果只卖书报,按当前的大环境,报刊亭经营会比较艰难。在增加饮料、槟榔、烟等食品销售后,报刊亭的生意才渐渐有了起色。但一些普通门店也会卖此类商品,本不具备可比性的两者,因报刊亭普遍超范围经营而产生了竞争,随之造成了不公。报刊亭经营给社会造成了哪些不公,对此,记者近日进行了走访调查。
现象一:卖同样的食品,投入却大不同
4年前,王武强在县妇幼保健院对面开了一家小超市,每月租金为2000余元,主要经营一些副食品、水果和日用品。2年前,超市对面新设了一个报刊亭,开始还只卖些书报,因位置靠近医院,也卖起了饮料、槟榔、烟等副食品和卫生纸、尿不湿等日用品。
据了解,报刊亭每月只需向邮局缴纳600元管理费,且经营副食品和烟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烟草专卖许可证,虽然超市生意未受太大影响,但两者成本投入相比,有不小落差。
“我们进货都有台账可查,报刊亭进货却来源不明,食品安全无法保障。”王武强说,之前该报刊亭还卖早餐、香肠等小吃,给超市生意带来了一定冲击,经过整改后,才稍微规范点。
县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报刊亭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但一直缺乏有效监管,因此乱象丛生。
现象二:因施工暂挪位,却挡住行车视线
近期因时中路提质改造,原本位于金茂西路和时中路交会处西北角的一家报刊亭暂时挪到了东南角的人行道上。昨日,记者现场看到,因报刊亭正好占据了转弯处,挡住了过往车辆的视线,一些试图左转和右转的车辆常车头相对,稍不注意就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该报刊亭业主告诉记者,他是因道路施工才移至这边暂时过渡,本想设在人行道内侧,但旁边一条车道是附近一家4S店进出通道,不允许摆,才往外侧移了一些,等时中路施工完后会移回原位。
县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报刊亭的设置有三个原则,如果设在主干道上,尽量靠近公交站的位置;如果设在次干道上,一般是人流量相对较大的地方;不得设置在拐角处,影响行车视线;报刊亭设置时已明确摆放点,除特殊原因,业主不得擅挪位置。
该负责人表示,城市道路及人行道是城市公共资源,报刊亭作为特殊历史产物,长期占道经营,造成公共资源流失,部分报刊亭业主嫌生意不好,存在擅自挪位现象,影响了交通安全和市容市貌。
现象三:报刊亭经营户中困难群众已成少数
据了解,长沙县起初顺应国家号召,设置报刊亭是为了解决部分下岗工人、低保户、困难拆迁户和残疾人等群众的就业问题,但随着书报销售量下滑,首批报刊亭业主基本已转行,现在的报刊亭业主中,这类群体逐渐减少。
7年前从长沙墨水厂下岗后的唐女士,承包了位于星沙汽车站西门的这家报刊亭,她经历了书报销售的起伏,现在也是靠卖饮料、槟榔、烟和公交IC卡充值等维持收入。
县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唐女士算早一批报刊亭经营户,期间也未曾转手过。去年,该局对全县所有报刊亭业主重新进行登记备案,发现多数已被层层转让,与之前登记的姓名不相同,经营户是不是困难群体无从核实,“甚至有少数人还利用关系,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得一个报刊亭,占用公共资源,给有就业需要的困难群众造成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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