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

09.11.2015  20:24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1月9日讯(记者 熊毅)11月6日,长沙县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议,长沙县委书记、长沙经开区党工委书记杨懿文对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部分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他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时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委副书记吴新伟主持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郭润葵出席会议。

  会上,星沙街道、春华镇、江背镇、黄花镇、路口镇党(工)委书记和国土局党组书记汇报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其余镇(街道)和县直单位进行了书面汇报。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委负主体责任,是中央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法定义务。”杨懿文指出,这次开展主体责任集体约谈,既是规定动作,也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今年以来,长沙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呈现出了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到位、规定动作基本落实到位、作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等亮点,值得肯定。但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及全县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检查情况来看,仍要清醒地认识到部分党组织对“两个责任”认识还不够到位、少数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态度还不够坚决、个别单位干部作风建设成效还不够明显,要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杨懿文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扎实抓好后段时间落实主体责任的各项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在思想、态度上更加旗帜鲜明地与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始终把纪律挺在最前面,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认真履行好自律、教育、分解、落实、防范、支持、追究等7项具体职责,真正把主体责任延伸到最基层。

  杨懿文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业务工作一起抓,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各镇(街)纪检组织负责人要做到专职,以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薄弱等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不断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紧抓好抓到位,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努力开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为加快实现“三个率先”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编辑:王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