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连月亏损 合同违约起纠纷
26.04.2016 19:04
本文来源: 法院网
2014年9月12日,某休闲会所合伙人将其休闲会所承包给唐某,承包期为4年,唐某从2014年10月1日起,每月交纳承包款36.5万元,由财务按合伙出资额以3分利率标准分配红利。按合同约定,裴某合伙出资400万元,每月可分红利12万元,向某合伙出资50万元,每月可获红利1.5万元。2015年11月1日唐某以经营亏损为由擅自降低承包费,以2分利率标准少给付裴某红利4万元、向某红利0.5万元。向某认为唐某擅自降低承包费,已违反了合同的约定,遂于2016年1月18日诉至本院,请求判决唐某给付少付的4.5万元红利(裴某4万元,向某0.5万元),由唐某承担本案诉讼费。
法院审理认为,2014年9月12日,该休闲会所与被告唐某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双方均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应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权利义务明确,系有效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被告唐某在原告裴某、向某未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降低承包费,少给付原告裴某红利4万元、向某红利0.5万元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已构成违约,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凤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本文来源: 法院网
26.04.2016 19:04
周伟率队到部分省直单位、省属高校、市县审计机关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专项调研
一线走访摸实情 问计基层思对策
--审计厅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