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精准扶贫 全力推进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

07.10.2014  12:36

------在全省面上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扶贫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贺丽君

(2014年4月3日)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做好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我省正处在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奋进的阶段。经过多年努力,减贫取得重大进展,但到2013年底,仍有640万农村贫困人口生活在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扶贫标准以下,面上县贫困人口达到182.5万人,超过了西藏、青海等12个省份的贫困人口总量,规模庞大。贫困人口肩负着实现脱贫致富和全面小康的双重任务,必须有一个以贫困人口为导向的工作机制作为保障。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直接指向并立足贫困人口脱贫解困,管当前、利长远,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

第一,做好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是“真扶贫、扶真贫”的新要求。习总书记在湘西自治州考察时指出:“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真扶贫、扶真贫”。对我省来说,640万贫困人口就是最大的“真贫”,瞄准贫困人口,才能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持续性。 一是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将直接打通专项扶贫到户的通道。 新纲要确立了“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通过努力,我们在各地搭建了整村推进、联村办点、驻村帮扶等村级工作平台。但由于扶贫对象底数不清、贫困信息不完善等因素影响,扶贫到户“最后一公里”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推进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将打破贫困需求和扶贫力量间的“信息鸿沟”,贯通帮扶政策、资源进村入户渠道,与贫困户进行有效对接。 二是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将为“大扶贫”格局搭建通用平台。 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工作格局下,通过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建立健全农村贫困农户信息系统,不仅为扶贫和民政部门的工作提供依据,也为发改、住建、教育、卫生、农业、水利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工作提供了一个通用平台。相关部门可以利用这个信息系统,快速准确地找到扶贫对象,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措施。同时,也为社会各界开展扶贫济困、投身扶贫公益事业畅通了信息渠道。 三是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将为开展贫困监测提供有力支撑。 通过调查,准确掌握贫困户家庭成员住房、交通、饮水、教育、社保、产业、技能等详细情况,纳入贫困农户信息系统综合分析,形成的相关数据资料,既能对各市、县市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进行客观评估,也能对全省贫困状况进行科学研判,增强扶贫工作的前瞻性,从而更好地制定政策措施。 四是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是扶贫系统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 推进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访民困、问民计、惠民生,充分体现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是扶贫部门联系群众、贴近群众、造福群众的重大标志,之前51个重点县开展的识别工作已产生了积极影响,本次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将在全社会传递更为强大的“正能量”。

第二,做好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是“向贫困宣战”的新任务。今年3月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发出“向贫困宣战”的新号召,向全社会做出了“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的庄严承诺。3月16日,全国扶贫办主任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全国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要求各级扶贫部门要坚决向贫困宣战,切实加快各地贫困人口减贫进程。3月24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汪洋副总理再次强调加快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划定了中央管片区、地方管精准扶贫的事权,确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的承诺。国务院扶贫办把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作为今年的“一号工程”,置于工作“重中之重”地位,刘永富主任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安排启动了全国29个省(市、区)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2月份以来已对包括我省在内的多个省份进行了调研和督查。兑现总理承诺,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按照减贫进度要求,我省今年减贫目标100万人,面上县减贫不少于全省的三分之一。减少贫困人口,首先就要找到贫困人口,才能向贫困宣战。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就是用“定位仪”和“瞄准器”对贫困户进行准确定位和精确瞄准,解决贫困人口底数不清、对象不明、分布不详的问题,为我们宣战找准一个个具体对象,使得我们可以通过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力量予以集中清除。因此,要向贫困宣战,首要任务是完成贫困人口的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有了这个基础,就可以将贫困人口牢牢“锁定”,通过有计划、有步骤扶持措施,分年度、分批次对这些对象进行脱贫,顺利完成总理承诺立下的“军令状”,最终夺取扶贫攻坚持久战的胜利。

第三,做好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是推进扶贫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的新举措。去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提出了创新扶贫工作机制的要求。 中央层面上, 下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把贫困户建档立卡作为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一项硬任务提出,要求各省以县为单位,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国务院扶贫办在部署今年重点工作时,明确要求尽快开展贫困识别和建档立卡,为精准扶贫摸清底数打好基础。 省级层面上, 出台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4〕8号)。为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我们积极开展了产业扶贫、两项制度和“雨露计划”培训直接帮扶工作。以贫困类型、贫困人口数量、农民人均纯收入等为主要依据,完善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因素分配办法。下发了产业扶贫指导意见,探索直接帮扶、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的帮扶形式。即将出台的扶贫贷款贴息办法。这些工作提出的相关帮扶措施,都是以贫困户为基础的。所以,必须把贫困户识别出来、具体到人。 县级层面上, 今年,我们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将财政专项资金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推动扶贫工作机制创新。县级开始承担产业扶贫、金融服务、扶贫贷款贴息、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以及创新扶贫资金使用方式,购买公共服务等项目的审批和实施。按照“中办发25号”和“湘办发8号”文件要求,这些项目都必须落到具体的贫困户头上去。这些工作中的任何一项,都是很大的课题,都需要创新机制推进。只有抓住贫困人口这个核心,用好贫困户建档立卡这个平台,才能有的放矢,才能创新思路和方法把工作做好做到位。

总之,做好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首先要坚持认识到位。我们要防止在认识上出现“两头热、中间冷”的现象,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的认识;扶贫部门要自觉克服怕麻烦、怕矛盾的思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把我们的贫困人口找准。

二、理清工作思路,切实把握做好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的关键环节

今年1月,我们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全省51个重点县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探索了一些经验。面上县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按照“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原则,由各市负责指导所辖县市区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工作,并在10月底前与重点县同时完成建档立卡任务。为实现全省统筹,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各阶段时间由各市、县市区确定。第一阶段是贫困户识别阶段,该段时间要认真抓好指标分解、宣传动员、群众评议三个环节;第二阶段是建档立卡阶段,该段时间要认真抓好扶贫对象家庭信息采集汇总和建立档案资料库两个环节;第三阶段是信息化管理阶段,该段时间要认真抓好贫困户档案数据录入和动态管理两个环节。推进工作时一定要思路清晰、把好关键、注重细节。具体要在以下环节上重点把握。

一要广泛宣传动员 各县市区要召开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动员大会,认真传达国家、省相关政策,下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体作用,宣传贫困户建档立卡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把政策交给群众,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的浓厚氛围。要认真开好乡镇工作会议、村组动员会议,一环一环搞好衔接,一级一级抓好落实。

二要准确界定范围。 农村贫困户包括扶贫户、扶贫低保户、低保户、五保户。扶贫户必须是以户为单元,家庭主要劳动力在6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较强的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下的农村家庭居民。扶贫低保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和脱贫愿望的低保户。民政部门已识别登记的低保户和五保户,这次全部纳入贫困户一并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低保人口、五保人口和这次要识别的扶贫人口人数规模,已下发给各县市区,各地在建档立卡时,对象范围不能扩大。从4月份开始,新确认的农村低保户原则上在识别登记出来的贫困人口中依规依程序纳入。

三要科学分配指标。 总的要求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严禁平均分配指标。但考虑到面上县贫困人口分散的特点,在具体分配指标时要坚持两条:一是突出重点。要向高寒山区、移民聚居区及库区、少数民族聚居区、与重点县交界地区、自然灾害频发区、市县贫困片区等六类地区倾斜。二是兼顾贫困村。在扶贫对象识别的基础上,要进行贫困村的确认,贫困村确认有两个指标,即贫困发生率高于全省一倍,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60%。所以,在分配指标时,一定要考虑今后贫困村的认定。具体指标分配原则和标准由市负责制定,县市区制定指标分解方案,由市统一报省备案。

四要严格操作程序。 一是科学制定方案。 各地可结合实际,根据省确定的原则和政策,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二是严格工作流程。 要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县扶贫办要对乡镇上报的扶贫户和扶贫低保户信息资料进行最后把关,确保没有争议或争议解决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统一建立县级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 三是细致调查核实。 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入到农户家中,采取询问当事人、查看家庭情况、向其他群众了解情况等方式,对贫困农户家庭情况、致贫原因等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切忌闭门估计、电话询问或者以第三者介绍等代替入户调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情况准确、数据详实。 四是做好公告公示。 村委会审查和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扶贫部门审核的扶贫户、扶贫低保户名单都要在当地群众活动的主要场所进行公示,每次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暗箱操作。

五要做好资料归档。 扶贫户和扶贫低保户评议过程要在村委会记录本上有专门记录,评定对象名单上要有村民代表的签名,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扶贫办要有审核的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作为原始资料永久保存。一手抓纸质档案建设,一手抓电子档案建设,各个环节都要有纸质资料,乡镇要有纸质档案和本级电子档案,县级要有全县贫困户的纸质档案和统一的电子档案。各县按照动态管理进出的扶贫对象,其纸质和电子档案也要及时更新,以备查验。

三、切实加强领导,全力保障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任务圆满完成

这项工作时间短、涉及面广、矛盾集中,各市、县市区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按时高标准完成任务。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省扶贫办成立了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志群同志任组长,省扶贫办政策法规处和规划财务处承担具体工作。相关市州、县市区也要成立党委、政府领导牵头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扶贫对象识别确认和建档立卡工作,及时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从扶贫、农办、统计、财政、民政、住建、人社、广电、共青团、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人员,成立相应的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要主动协调,部门配合。 各级扶贫办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操作程序,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各地有关部门要通力配合、密切协作,从指标设定到动态管理全过程都要坚持精益求精。要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扶贫志愿者和各级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作用,共同努力做好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

三要加强督导,严格检查。 各市州、县市区要将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时向同级领导小组汇报。省办将适时开展现场督导,通报进展情况。市扶贫办要全力以赴抓,扶贫办领导和干部要分片包县负责指导,对所辖县实行全面监督,全过程督导。各县市区要组织若干专门督导组,深入到乡镇、村具体指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全面核实,及时整改,不留死角。

四要落实经费,搞好培训。 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省办将对面上县按每个贫困人口补助2元工作经费,各县市区要按8元的标准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任务完成。要重视业务培训工作,省扶贫办负责做好市、县市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乡镇、村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五要严明纪律,严格要求。 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政策性强,各级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严明工作纪律,确保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落实到位无偏差,政策执行到位不走样,杜绝违规操作和“富人戴帽,穷人落榜”现象。各市、县市区要设立举报电话和网上投诉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实施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工作不力、群众意见大、程序不到位的,由市组织调查处理;情况特别严重的,省扶贫办将组织查处,问题属实的全省通报批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责任,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同志们,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事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我省新阶段扶贫开发顺利推进,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大家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让广大贫困人口公平享有扶持的机会,让精准扶贫迸发出强大的生机活力,努力把我省扶贫开发事业推向新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