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检察扫黑除恶出重拳——8件25人被集中提起公诉

16.10.2018  14:01

  10月11日,由检察长夏业伟承办的周某某、戴某某等6人涉嫌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容留他人吸毒案,副检察长陈良舟承办的陈某某、江某某等6人强迫交易案依法审查完毕。至此,新宁县检察院近期受理的8件25人扫黑除恶案件,被集中依法提起公诉。这是该院公诉干警连日奋战的成果,也是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业伟十分关心的案件。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为贯彻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也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然要求。扫除一切黑恶势力,是检察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要露头就扫,把全县的每一个角落都扫干净。”夏业伟检察长在指导扫黑除恶斗争中多次强调。

  近期该院受理了8起扫黑除恶案件,涉案人数达25人。这是一批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奸、强迫交易等黑恶势力的案件,大多发生在城区和周边,为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对这些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该院干警纷纷表示要除恶务尽,绝不能让黑恶势力逃脱法律的制裁。

  为了尽快扫除这些黑恶势力,“十一国庆”期间,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良舟带领全体公诉干警,奋战在扫黑除恶一线。 他们认真审查每一份案卷,核查每一个细节、搜查每一个证据。此外,他们积极开展引导公安机关取证、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律师辩护意见、被害人意见、询问证人等一系列工作。

  10月8日,假期刚过完的第一天,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业伟主持召开了扫黑除恶系列案件研讨会。在会上,他首先对国庆假期办案的公诉干警进行慰问,然后和同志们一起讨论研究扫黑除恶系列案件。

  他在会上强调,扫黑除恶要注重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必须尊重事实和证据,确保案件的质量,让每一个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既要对国家负责,也要对人民负责,不放过一个黑恶分子,也不要冤枉一个好人,履行好检察人员的神圣职责,维护好法律的公平正义。

  最终该院通过审查,认定上述案件均为涉恶案件,全部依法提起公诉。这些扫黑除恶案件被依法办理后,城区和周边的环境及秩序得到了很大的好转,有效的震慑了城区及周边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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