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司法阳光透明正义让百姓看得见

11.10.2014  13:38

   法制网记者 孙春英 周斌

   司法公开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指出,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利于保障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增强有效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能力,树立司法公信,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案件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老赖信息曝光、举办公众开放日、开通政法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我国执法司法公开全面提速,执法司法活动公开力度空前,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政法机关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公开,畅通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新机制,提高执法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多渠道全方位公开提高透明度

   前几天,湖南长沙王女士因钱包被盗去派出所报案,民警在电脑上登记报警信息后,王女士手机上随即收到“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发来的一个6位数查询编码。王女士使用该编码,就可以上网查询案件办理进展情况。

   这只是公安机关推进执法办案信息公开的一个侧面。各级公安机关还纷纷开设网上公安局,公开相关信息,提供在线预约、咨询、申请、受理等服务。

   各级政法机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入推进审务、检务、警务、狱务公开,实现司法公开与司法公正的高度契合,增强司法透明度。

   2013年12月4日,最高法开庭审理奇虎360和腾讯公司不正当竞争上诉案,首次以电视直播、广播连线、网络直播等“全媒体”形式直播庭审过程,获得普遍好评。各级法院积极建设科技法庭,公开案件庭审过程,仅去年就直播案件庭审4.5万次。

   今年以来,北京、浙江、内蒙古等20个省(区、市)法院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司法网拍全程在网友眼皮底下进行,一些拍品围观者多达数十万,极大地挤压了“寻租”空间,有效杜绝暗箱操作。

   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公开的内容是关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各级政法机关全方位公开执法司法信息。

   最高法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将司法公开的内容从审判公开延伸到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各个方面。到今年8月底,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各级法院166万多份生效裁判文书,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超20万个。

   以前,起诉书较为常见,而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等法律文书则往往“深藏闺中”。从去年年底开始,江苏省检察机关率先开展了包括不立案、不起诉在内的5大类8种文书全部在网上公开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已扩大至3个市级检察院和44个基层检察院。目前,黑龙江、上海、河南、四川等地检察机关已相继启动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

   即便是长期不为人熟知的监狱、看守所,也在公开的浪潮中敞开了大门。全国监狱系统在坚持通过张榜、上墙方式向服刑人员公开权力义务、考核奖惩等内容的同时,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设置触摸式电脑查询系统、建立网络信息公开平台、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向服刑人员家属、社会公众公开狱务信息,提高了监狱执法工作透明度。

   “从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从形式公开到实质公开,从有选择公开到全方位公开,从向当事人公开到向全社会公开。”多位法学专家表示,各级政法机关以多种方式推进执法司法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回应群众关切打造指尖上司法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4年9月24日上午8时30分,在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刘铁男受贿一案。”9月19日,廊坊中院在其官方微博“@河北廊坊中院”上发布的这则信息,立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24日当天,“@河北廊坊中院”对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涉嫌受贿一案庭审进行全程微博直播,透露该案诸多细节,网友持续关注并大量转发。

   “刘铁男案公开审判,再次显示中央反腐的坚定决心和司法的公开公正。”一位网友这样评价。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一大批腐败官员落马。广大群众对这些腐败案件何时进入司法程序、庭审情况高度关注。法院、检察院利用微博、微信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群众关切。

   近一段时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频繁公布检察机关查办涉嫌腐败官员的大要案信息,其中有其直接侦办的案件,也有省市检察机关侦办的案件。9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连发7条微博,公布吉林省检察机关查办7名涉嫌受贿罪官员。这是该微博连续发布反腐案件最多的一次。

   在推进执法司法公开过程中,各级政法机关积极顺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趋势,纷纷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微视、APP客户端等,打造“指尖上”的司法,成为司法公开的一大亮点。

   2013年8月22日至26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薄熙来案件时,通过微博及时发布庭审实况,全面客观展示薄熙来犯罪事实、证据,此举被舆论称之为“开中国司法公开之先河”。

   为了惩戒和震慑“老赖”,从今年9月1日起,最高法在其微博、微信开设“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每天曝光一名失信被执行自然人和一名失信被执行法人。

   在政法微博中,公安机关开设微博较早、数量最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自入驻新浪以来,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热点话题,吸引粉丝1060万,成为首个粉丝数破千万的政务微博。

   “指尖上”的司法,让司法公开随时随地,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扩大了司法公开的范围,提升了公开的效率和质量,公平正义潜移默化深入人心。

   执法司法公开步入规范常态化

   今年5月29日,最高检召开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最高检女新闻发言人肖玮首次亮相,其温文尔雅、富有亲和力的主持风格赢得一片好评。

   继公安部、最高法之后,最高检于今年3月24日正式设立新闻办公室,确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随着新闻发布会的一次次召开,检务工作一项项呈现在公众面前。

   司法公开需制度机制作保证,才能具备强大生命力。去年以来,政法机关出台一系列文件,对执法司法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点等作出明确规定,避免了公开的随意性,确保公开规范化、日常化。

   曾经,社会上对有钱人、有权人犯罪后花钱赎罪意见很大,究其原因是刑罚变更执行信息不透明。为此,监狱系统按照中政委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要求,明确了包括职务犯罪在内的“三类罪犯”,拟提请减刑、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一律公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一律上网公开。

   为建立执法公开长效机制,公安部制定实施《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刑事、行政执法的依据、流程、进展、结果等相关信息,推进警务公开和阳光执法。

   人们注意到,各级政法机关还建立开放日机制,通过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检察院开放日、警营开放日、监狱开放日等形式,将社会各界人士请进来,让他们切身感受司法公开、公正。

   今年8月27日,最高法首次举行专门面向外国驻华使节的开放日活动,16个国家的驻华使馆派出使节走进最高法,旁听一起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庭审,与最高法院院长面对面交流。驻华使节对中国司法公开透明度给予高度评价。

   法治发展的实践告诉我们,公平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人们欣喜地看到,各级政法机关变被动的“要我公开”为主动的“我要公开”,将司法公开的压力转化为维护司法公正的动力,让阳光司法普照中华大地。

   法制网北京10月10日讯

[编辑: 徐攀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