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打响案件“百日会战” 力争实现案件质效双提升

18.09.2016  19:07

        近日,为进一步缩短结案周期,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全面提升法院公信力,常宁市人民法院根据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多举措扎实开展案件“百日会战”专项活动,力争解决历史积案,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发生,实现案件质效后发赶超。

    精心部署,组织保障。 常宁法院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出台了《常宁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案件“百日会战”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提出了指导思想、明确了工作任务、确定了考核方式,对审判和执行案件的结案率提出了高标准的要求。为了确保专项活动的有序开展,成立了案件“百日会战”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代院长张永灵任组长,分管业务的副院长和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审判管理工作主管领导陈奇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调度、检查督办、材料汇总、统计分析、情况通报和验收评比等工作,促使活动能够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

    建立台账、明确责任。 常宁法院深刻认识到提高审、执质效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业务部门对本部门法定审限内未结案件、超法定审限内未结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建立《“百日会战”活动案件台账》,对因审限延长、扣除的未结案件,要连同院领导签批的《案件延长审限审批表》、《案件扣除审限审批表》和相应的案卷材料交审管办备案。不断强化案件责任,明确了案件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办案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连带领导责任人。同时要求做到科学排期、快审快结。对延期审理的案件,更是严格要求承办人写出情况说明和审理计划,附相关证明材料向院长报告。以此确保完成百日会战工作任务。

    加强监管,保证质量。 为切实加强审判流程监管和工作落实,要求分管领导定期进行工作调度,发现所分管部门和承办人工作滞后的,应按约谈机制要求及时进行约谈,必要时提请院长亲自约谈。为确保办案质量及进度,要求审管办充分发挥预警提示、情况通报的作用,实行每20天通报一次、一月一督查,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案件管理。为防止出现违法违规办案情况,要求监察科加强案件办理中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和本院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政治、纪律和经济责任。

    严格奖惩,确保实效。 为了保证专项活动各项工作全面推动落实,常宁法院建立了严格的奖惩机制。活动检查验收时,根据办案数量、质量和结案率分别实行排名通报,并视情给予奖惩,排名前4位的办案部门将被评为“先进单位”,并进行奖励;排名前10位的承办人将被评为“先进个人”,并进行奖励;另评选“办案能手”2人、“执行能手”1人,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奖励。对结案率在80%以下的办案部门和承办人分别处以扣分、扣钱的处罚,且以结案率每少1%的比例依次递减的方式进行扣减。严格把奖惩机制与干警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挂钩,确保“百日会战”活动强力推进并取得实效。

来源:常宁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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