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人后又砍伤两民警 街头“小霸王”被判刑

28.05.2015  21:09

红网株洲站5月28日讯(株洲晚报记者 李军 通讯员 徐传村 乐青辉)因经济纠纷,刘康(化名)当街打伤人;民警上门口头传唤他时,他又将民警砍伤。昨日,记者从荷塘区法院了解到,该院已对刘康做出一审判决。因犯故意伤害罪与妨害公务罪,刘康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

怀疑自己被骗,他砸茶馆门泄愤

因经济纠纷,他当街打伤人

刘康34岁,高中学历,家住荷塘区新华西路,没有固定职业,平时就在水仙路口一带“晃悠”。由于没什么收入,他在那一带买东西、喝茶以及打麻将时,不仅不给钱,被催要时反倒拿出随身携带的砍刀威胁对方,甚至打人。

据刘康交代,去年5月14日晚,他将水仙路口一茶吧的玻璃门砸碎,自称是因为该店的老板娘在打麻将时与别人联手骗他的钱。而老板娘何女士声称,刘康所说一事子虚乌有。次日上午11点多,她看到刘康后,还专门就无故被砸门一事与他理论。没想到刘康被惹怒,竟扬言“我想砸谁的店,就砸谁的店”。

正在那时,附近麻将馆的老板娘陈华(化名)来开门。刘康与陈华存在两千元的经济纠纷,他指着陈华的麻将馆说,现在就去砸陈华的店。陈华回应,“你来砸啊。”刘康于是从摩托车坐垫下拿出砍刀。他一边向陈华索要两千元,一边晃动着那把长约50厘米的砍刀。陈华拒绝给钱后,刘康一脚踢到她的左腰,导致陈华后仰受伤。接着刘康又扇了陈华一个耳光,然后扬长而去。经鉴定,陈华受轻伤。

在水仙路口开店的赖女士目睹了整个过程。据她回忆,当时刘康举起了砍刀,幸亏旁边的人都在喊,他才没砍下去。赖女士还说,刘康经常来店里拿槟榔和烟却不给钱,她向刘康索要,对方却以砍人威胁自己。“水仙路口这一带很多人都受过他欺负,可大家怕他砍人,都敢怒不敢言。

民警上门传唤时被他砍伤

事后,茨菇塘派出所民警接到何女士及陈华的报警,于去年5月16日到刘康家中找他协助调查,可当时没找到人。去年6月9日晚上9点多,刘康回到家,茨菇塘派出所三位民警前去进行口头传唤。

没想到,民警亮明身份后,刘康手持砍刀一顿乱砍。在搏斗中,有两位民警受了轻微伤,最后三人合力才将刘康制服。去年6月10日,刘康被刑事拘留,7月17日被批准逮捕。今年2月26日,荷塘区检察院指控刘康犯故意伤害、妨害公务罪,向荷塘区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4月1日,荷塘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法官介绍,刘康承认拿砍刀威胁并打伤陈华,但是对持刀抵抗民警构成妨害公务罪提出异议。刘康辩称,办案民警在对他实施抓捕时,没穿警服,也没表明身份,他误以为是来报复他的人才持刀砍人,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但刘康的邻居汪先生回忆,当晚他曾听见楼梯间有人喊“别跑,我们是派出所的”,随后,他看到刘康被带上警车,一位民警右胸口还在流血。汪先生和许多邻居一样,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时做了口供,但不愿出庭作证,并表示“怕遭报复,他经常拿砍刀威胁我们,有人还因此搬走了。

荷塘区法院审理认为,刘康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刘康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两罪并罚,刘康被判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