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窜扒窃365元被“斩指” 高墙内迎接羊年新春

12.02.2015  17:06
  红网桂东2月12日讯(通讯员 李鸿君 黄平)2月10日,违法人员朱某新因盗窃被桂东县公安局处以治安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处罚。他不得不在高墙内迎接羊年新春的到来。
  
  随着新年的临近年货市场异常火爆,每逢赶集的日子更是热闹非凡。每到年关,扒窃案件也会因此增多。为遏制扒窃案件的频发,桂东县公安局从2014年12月开始在全县开展“斩指”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集市和公交车扒窃违法犯罪行为。2月8日,正逢四都镇的赶集日,四都派出所的民警一大早安排民警着便装到集市上巡视,尤其重点监视人员特别拥挤的摊位和门店。10时30分许,民警在四都墟焱泉酒店发现一中年男子不停地选择往人员拥挤的地方挤,并跟踪一挑选年货的中年妇女,几次尝试将贼手伸向其上衣口袋,但一直没能得手。扒窃案件若是抓不到现行很难办下去,民警决定增派警力盯守,待其得逞后再抓捕。10分钟,朱某新趁一卖鱼的摊位前人特别多,佯装买鱼靠近一中年妇女伺机作案。当她准备起身付钱时,他迅速将手伸进该妇女上衣口袋将里面的钱全部拿走,当确定窃贼已经得手准备转移地方时,民警一拥而上将其扑倒并迅速上铐,其手上攥着刚刚扒到手的365元钱。搜遍全身找不到钱的中年妇女在民警的提醒下才知道被扒了。
  
  在铁证面前,违法人员朱某新不得不供认了其扒窃的违法事实。朱某新2013年因盗窃罪被江西省余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刑满释放不思悔改并迷上了赌博。2月8日早,为获取赌资,朱某新驾驶一辆广州本田小轿车从汝城老家流窜至桂东四都墟伺机作案,没想到一到四都墟就被公安民警盯上了。不但偷鸡不成反蚀把米,还要再次走进高墙去迎新年。固定证据后,公安民警将赃款返还给了受害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