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沙所得12万以上的有71992人自行纳税

27.10.2016  20:14

  星辰在线10月27日讯(长沙晚报 记者 李金 通讯员 刘育华)个税改革近日成为热门话题,据业内专家介绍,个税改革总的原则是“增低、扩中、调高”,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收入者比重,降低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力度。尤其是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调节成为热议话题。今日,记者从长沙市地税局了解到,2015年长沙市所得12万以上的共计71992人自行申报纳税。

  记者了解到, 目前我国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其中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实行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而据媒体报道:按照现在的税制设计,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称为高收入群体,在个税改革短期和中期目标阶段,年应税所得12万元以上12的阶层是重点调节的人群。

  虽然之后紧接着有专家出来辟谣,否认了“专家称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称为高收入群体”的说法。但目前我国个税制度规定,每年的1月1日~3月31日,年所得超过12万元个人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在此次个税改革的呼声中,大家对“年收入12万元以上群体”关注度很高。记者从长沙市地税局了解到,2015年,全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共有71992人自行申报纳税,年所得共计211亿元,缴纳个人所得税25.86亿元。

  “这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发展,对于12万元的设置标准,并不能达到个税调节高收入,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了。”长沙税务系统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普通薪酬阶层人士来说,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以后,其税负支出减少了几十元,同等条件下,高薪酬人群的减税效果却有几百元。对此,上述税务系统人士认为,在短期和中期阶段,要实现从个人到家庭为单位的申报纳税,并实施调整税率结构,促进税制公平。

  而国税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等专家也表示,个税改革下一步重点或将是增加家庭扣除项。当前经常出现一个人赚钱,承担全家子女教育、房贷等家庭支出。今后将考虑将一部分教育、房贷、养老等支出纳入扣除项,使税制政策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