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加盖房屋起纷争 法院悉心调解化民怨

06.12.2016  22:45
  前几日,汉寿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了一起因加盖房屋而产生积怨的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杨某诉称,2014年10月,其经人介绍与被告彭某相识。双方于2014年12月27日签订建房协议,约定由彭某在杨某原有住房的屋面上增加一层房屋,平面布局同住房一层基本一致。彭某对工程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负责,并保证如期交房,杨某负责按期支付工程款。2015年1月,房屋二楼主体完工后,杨某发现二楼两个横面墙的墙体砌筑垂直一楼墙体向外偏移了约200多毫米。经鉴定:杨某新增的二楼房屋正立面二横墙与底层对应墙不在一条垂直墙体上。因被告彭某修建的房屋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故杨某诉至法院。

 太子庙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深入了解此案发生的背景认为,双方系经熟人介绍相识,且因此事积怨颇深,如果直接判决,很容易将此案审结,但“案结容易事了难”。 针对本案的具体情况,承办法官决定分头做当事人的工作。首先,承办法官给彭某讲明了法律规定及他在本案中的责任,同时又耐心细致地向房主杨某讲情讲法、化解双方矛盾,这样的疏导工作一直做到第四次,双方当事人终于各自表现出让步的高姿态。

   经过不懈努力,原本不往来的双方当事人终于坐在法院调解室开始面对面的交谈、协商,在太子庙法庭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都表示愿意和对方和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彭某赔偿杨某36800元,杨某也自愿放弃了其余经济损失的赔偿要求,彭某于2017年2月24日前拆回在杨某建房工地上的机械设备。协议签订后,彭某当庭向杨某给付36800元,两方的积怨终于得以化解。 来源:汉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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