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1200户以上小区应建配套幼儿园

09.02.2018  19:26

潇湘晨报长沙讯 快来看看你的小区建幼儿园了吗?日前,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沙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及产权移交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根据《办法》,除国家规定服务半径内学位配建已满足需求的外,原则上1200户及以上住宅小区应按标准配建配套幼儿园,1250户及以上住宅小区应按标准配建配套小学,2500户及以上住宅小区应按标准配建配套初中。该《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同时,《办法》明确,配套学校原则上应与住宅小区首期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配套学校应经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消防、规划、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此外,经批准预售或现售的住宅项目,开发企业应在销售现场对配套学校的位置、面积及产权归属等内容进行公示。

记者罗雅琪实习生王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