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道晋任湖南省副省长 此前任省政府秘书长(图)
戴道晋同志简历
戴道晋,男,汉族,1957年2月生,湖南汉寿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12月入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1977.12—1978.10 湖南省汉寿县汉太公社干部
1978.10—1983.02 湖南省汉寿县委组织部干部
1983.02—1984.08 湖南省汉寿县团委副书记
1984.08—1986.09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86.09—1988.03 湖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副科级组织员
1988.03—1991.03 湖南省委组织部组织处主任科员
1991.03—1992.11 湖南省委组织部组织指导处副处级组织员
1992.11—1995.03 湖南省委组织部《当代党建》杂志社副总编辑
1995.03—1996.05 湖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组织员
1996.05—2000.06 湖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其间:1996.09--1998.12 湖南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 士学位)
2000.06—2002.06 湖南省郴州市委常委、资兴市委书记
2002.06—2004.03 湖南省郴州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4.03—2008.08 湖南省郴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08—2011.12 湖南省郴州市委书记
2011.12—2012.03 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排第一),办 公厅主任
本报11月26日讯 今天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长沙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主持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3件地方性法规、3个决定案和人事任免案。决定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2月3日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来山、谢勇、刘莲玉、徐明华、蒋作斌、陈君文,秘书长彭宪法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硕辅、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主任肖迪明作的关于《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的决定》、《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湖南乡镇财政管理条例》、《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会议还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决定任命戴道晋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徐守盛为本次会议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部分在湘全国人大代表,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要求
加快推进
法治湖南建设进程
徐守盛要求,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作为重要任务,依法履职,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人大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要抓住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徐守盛强调,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快推进法治湖南建设进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记者 唐婷 刘文韬 李国平
任命
邬文生任省高院副院长
邬文生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熊春明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稿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唐婷 刘文韬 李国平)
(编辑:段颖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