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本禹”回忆录污蔑刘少奇 曾被毛主席斥责为小爬虫

10.07.2016  22:08

  最近流传的所谓《戚本禹回忆录》,里面充斥着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的言论。这里先举一个例子。

  戚本禹说:“湖南长沙有个杨剑雄”,1925年刘少奇被军阀赵恒惕逮捕后“曾经救过刘少奇”,1952年“杨剑雄在镇反运动中被人民政府逮捕”,写信向刘少奇求助,刘少奇却“直接下令把那个人给枪毙了”。言下之意是刘少奇为掩盖历史问题而杀人灭口。这完全是罔顾事实的无稽之谈。

  1925年冬,刘少奇因病重从上海回湖南养病,随后被湖南军阀赵恒惕逮捕。消息传出后,中华全国总工会、全总上海办事处和全国各地工会、湖南学生联合会等团体,以及国民党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等,纷纷通电或发出呼吁书,谴责赵恒惕,要求释放刘少奇。同时,刘少奇的亲友、同乡托请湖南上层人士洪赓飏、叶开鑫、贺耀祖(均为赵恒惕手下的师长)、欧阳振声(湖南省议会议长)等人,以同乡身份斡旋营救。面临强大的舆论压力,又有上层人士疏通和联名具保,赵恒惕不得不于1926年1月16日将刘少奇释放。杨剑雄当时是湖南省长署的一名会计,所以赵恒惕要他去买一册四书五经,送给刘少奇,条件是“迅即离开湖南”。这些情况,当时的许多报刊都有公开报道。也就是说,刘少奇根本不是杨剑雄营救而释放的。

  杨剑雄后来成为恶霸地主,并背有血债,解放后畏罪潜逃外地。1952年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宁乡县人民政府将他逮捕归案,1953年1月18日判处死刑,并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核准。此案本应如期执行,但在审讯过程中,杨剑雄说他曾经参加过刘少奇被捕后的营救活动。宁乡县公安局为慎重起见,致函刘少奇核对此事。刘少奇于1953年1月29日复电说:杨剑雄“所称1924年在长沙营救我出狱等语,并无其事。我1925年在长沙被捕,因有很多人营救……得以出狱,但这与杨剑雄毫无关系。杨犯罪恶仍应按你们的判决处理”。这个答复是完全正常的,丝毫没有干涉判决的意思。事情很清楚,宁乡县判处杨剑雄死刑,刘少奇事前根本不知道。试想,如果杀杨剑雄是刘少奇授意的,宁乡县为什么在判决之后还要向刘少奇征求意见呢?这件事的整个过程,1980年中共中央在为刘少奇平反的决议中,已经详细说明,报刊公开发表,并传达到全国人民,早已是历史定论。

  戚本禹把宁乡县公安局给刘少奇的征询函说成是杨剑雄的求助信,又无中生有地说刘少奇“直接下令把那个人给枪毙了”,甚至说这封信应该报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实在是荒唐可笑。

  众所周知,戚本禹在“文革”中是靠迫害刘少奇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发迹的。他具体策划和组织造反派残酷批斗刘少奇、邓小平、陶铸及其夫人,指使红卫兵抓捕、批斗彭德怀等开国元勋,还鼓动造反派冲击中南海。戚本禹在“文革”中跳得很凶,被毛泽东斥为“小爬虫”,并亲自决定将他拘捕。可见,1983年11月戚本禹因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聚众打砸抢罪被判刑18年,完全是罪有应得。如今,他为了否定自己的罪名,又借所谓“回忆录”,不惜捏造事实,继续诬陷攻击刘少奇、邓小平、彭德怀等开国元勋,再次暴露了他的卑劣人品。“文化大革命”已经被党和人民彻底否定,戚本禹想要为它翻案,是绝对不能得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