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丨“成风化人”是社科普及工作的根本使命

16.05.2016  08:07

成风化人”是社科普及工作的根本使命

——对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吴秋菊

吴秋菊(资料照片) 通讯员 摄

【专家简介】

吴秋菊,198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后曾长期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1995年起到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从事地方立法服务工作。20多年来,参与近百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并为数十部国家法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曾在《中国法制报》、《人民之友》等报刊上发表法学论文十多篇。

湖南日报记者 奉清清

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元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个社科普及周活动,目前正在全省各地展开。但对于《条例》和社科普及工作,公众的认识似乎并不全面,也没有引起有关部门足够的重视。为此,乘社科普及周开展的东风,记者采访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条例》制定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吴秋菊,就社会科学是一门什么样的工作,普及社会科学有怎么样的当下意义,怎么样才能把《条例》落地落实,怎么样使社会科学的研究向纵深推进,怎么样把社会科学在更大的范围推广等问题进行了对话。

1《条例》的颁布,旨在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下良好思想基础

湖南日报:我省是全国第五个颁布实施《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的省市。《条例》的颁布,对于我们建设法治湖南有什么标志性的意义?制定这部法规的背景在哪里?

吴秋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制定实施方案,开启了法治湖南建设新的里程。法治要求发挥法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社会科学普及关系意识形态,有人认为不宜立法,过去多以发文、开会、领导指示等方式推进。湖南果断在全国省市区中第五个出台社会科学普及地方性法规,标志湖南社会科学普及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法治湖南建设向纵深推进。

湖南日报:那么,制定《条例》的根本目的或者说指向在哪里?

吴秋菊:我们知道,社会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加强社会科学的宣传和普及,是弘扬科学精神、繁荣社会科学、提高公众社会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近年来,我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不断深化,成效显著。比如通过建立社科普及基地、举办社科普及讲坛、开展社科普及咨询以及社科普及宣传周、优秀社科普及读物创作与推荐、社科普及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活动,在提升公众社会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科学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没有具体和可操作的立法规范,我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社会科学普及的工作机制不完善、权责不清、渠道不畅、投入不足;社会科学工作重研究轻普及的状况还比较普遍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使公众在信息化时代和社会剧烈变革中产生的种种疑虑和困惑得不到有效舒解,导致形形色色的愚昧迷信、反科学、伪科学甚至邪教乘虚而入,侵蚀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流价值。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最根本的是通过立法,明确政府及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建立科学的机制,提供有效的措施,整合全社会资源,积极开展社科普及,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2 社科普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党委和政府、社会都不能缺位

湖南日报:作为这个《条例》制定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能请您透露一点“背后的故事”吗?比如观点的交锋、思想的碰撞等等。

吴秋菊:《条例》的出台确实经过了充分的讨论和思想碰撞。有几个问题甚至争论较为激烈。

比如,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社科普及工作的重要原则,这是没有争论的,但是否要将这一原则写进条文有不同意见。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但法律条文很少作明确规定。这是因为坚持党的领导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宪法确定了的,没有必要在每项立法中重申。从国家立法看,只有涉及重大体制或者武装力量等重要问题的立法才在条文中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如立法法、监督法、国防法等。鉴于《条例》内容涉及意识形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多数组成人员的意见,《条例》第二条明确要求社科普及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不仅如此,在立法过程中,我们还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要求,就立法的具体内容反复征求了省委宣传部门的意见,分管地方立法工作的常委会领导还专门向张文雄部长进行了汇报。

再比如,社科普及到底是谁的责任。这个问题以前不太明确。在立法过程中,有人认为是政府的责任,有人认为是党委的责任。社科普及是一项公益事业,既然是公益事业,那就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人人有责,人人受益。党委和政府当然不能缺位,按照《条例》规定,社会科学普及必须坚持“共产党领导、政府主导、社会支持、资源共享”的原则。《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体系;将社会科学普及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重视和加强社会科学普及队伍建设。还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由科技、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和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成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条例》没有明确政府主管部门,这是社科普及工作的特殊性和我省实际情况决定的。这并不影响政府职能的发挥。科技部门以前在社科普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以后仍可发挥生力军作用。《条例》在明确政府责任的同时,明确了社会各方面的责任。社科联是社科普及的主要社会力量,《条例》要求社科联做好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协助人民政府制定、落实社会科学普及规划,组织社会科学类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支持和指导其他组织、个人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接受政府委托做好其他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条例》同时规定了各单位对其职工、教育机构对受教育者的社科普及责任,规定了社科工作者、公共文化场馆、媒体等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社科普及责任。

3 社会科学普及必须触及人的思想灵魂,要注重针对性、系统性和经常性

湖南日报:一般而言,社会科学的普及,远比自然科学的普及要复杂,因为社科普及工作事关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培育。能请您谈谈二者的区别在哪里吗?

吴秋菊:社会科学普及必须触及人的思想灵魂,否则难以收到好的效果。自然科学普及无需这样要求。这就是二者的区别。社会科学普及要特别注意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在《条例》制定过程中,我们注重社科普及的针对性、系统性和经常性。《条例》重点规范了社科普及的三个主要阵地,一是学校,二是媒体,三是公共场所。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社科普及从娃娃抓起,这是应有的战略思维。在信息时代,媒体广泛而深入地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行动,社科普及不能不重视媒体。公共广场、公园、机场、车站、码头、群众性活动场馆等是人群聚集的地方,也是重要的信息集散地,在这些地方开展宣传,容易使人入脑入心。同时,《条例》还设计了三项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社科普及主题活动周安排,二是社科普及基地建设,三是社科普及优秀作品推荐。为了充分调动社科普及工作者的积极性,创作更多高质量的社科普及作品,《条例》要求,有权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单位应当将优秀社会科学普及成果作为相应系列社会科学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务评聘和工作业绩考核评价的内容。这是一项非常有效的措施。

4 “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是社科理论工作者的职责使命

湖南日报: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闻舆论工作提出了“48字”职责使命,其中就有“成风化人、凝心聚力”。社科普及工作,归根到底也是做人的思想工作的,因此,社科普及与新闻舆论二者之间是否有相通相交重叠之处?具体体现在哪些地方呢?

吴秋菊:显然,二者都要注重导向性。尤其是“成风化人”,可以说也是社科理论工作者和社科普及工作的根本使命。我觉得,总书记要求的成风化人包括了两个层面,一个是“成风”,一个是“化人”。那么,成什么风?就是要成好家风,把家庭作为人生第一课堂,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就是要成好民风,营造清平世界、朗朗乾坤;就是要成好党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化什么人?主要是年轻人。毛主席说,青年人是早晨八九点的太阳,世界归根到底是青年人的,因此,赢得了青年也就赢得了未来。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扣好第一粒扣子至关重要。因此,社科普及工作也要勇于以“成风化人、凝心聚力”为使命责任,奋力作为,奋发有为。

5 社科普及工作与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湖南日报:在思想多元的当下,各种社会问题凸显,各种底线不断被突破,说明社科普及工作何其迫切!“成风化人”的任务何其艰难!能请您用我们身边的事举证一下吗?

吴秋菊:首先举个很小的例子吧。我国实施“限塑令”几年了,效果却并不理想。像我居住的小区有个很小的生鲜超市,每天要用两百个塑料袋。有的人几个蒜用一个塑料袋、几根葱用一个塑料袋、一个萝卜又用一个塑料袋。大家根本就没有“限塑”的意识,没有环保的思想。为什么?普及社会科学知识这样一项根本措施没有实施到位,我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观念没有深入人心,人们对于自然没有更多的敬畏。

应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改善。但令人遗憾的是思想水平并没有同步提高,有些方面甚至有所下滑。比如有的人不讲诚信、不讲公德,甚至不要尊严,唯利是图,为富不仁,人穷志短。在农村,在城市社区,打牌赌博者有之,封建迷信者有之,不孝敬父母者有之,实施家暴者有之。这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的缺失不无关系,说明社科普及工作缺位后患无穷。因此,社科普及工作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还有一些人轻易掉入传销陷阱、金融诈骗圈套、风水“大师”觳中,等等,都和缺乏基本的社科知识、通识教育相关。我想,只要加强社科普及工作,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科学思想深入每个人脑海,不讲诚信、不讲公德、不信科学者就会少得多,形形色色的骗子就不可能轻易得手;让法律真正成为每个人的行为规范,违法者岂能如此盛行?

6 合格社科理论工作者要有定力、有作为、有勇气

湖南日报: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关键期、改革攻坚期,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各种矛盾和问题更为集中、更为复杂,凝聚共识、求取“最大公约数”的任务越来越重。社科理论工作者如何牢记使命、奋力作为?

吴秋菊:一要有定力。社科理论工作者一定要有正确政治立场和方向,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基本立场、观点问题上不能迷茫、摇摆。二是要有作为。社科理论工作者要致力社科理论创新,及时阐释党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实践,帮助人们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发挥全面深化改革中“思想库”、“智囊团”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改革实践;要当好社科理论的“翻译者”和“宣传者”,将社科理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活泼的形式输送到千家万户。三是要有勇气。社科工作者也需要献身精神。针对负面舆论和“杂音”、“噪音”,社科理论工作者要旗帜鲜明、勇于担当、敢于亮剑。

7 社科普及工作要做到三个“理直气壮

湖南日报:《条例》第一条就开宗明义,社科普及工作目的就是“加强和规范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培养公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的社会科学文化素养”;第二条又明确指出,“社会科学普及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政府主导、社会支持、资源共享的原则。”据此,我们是否可以在社科普及工作中做到三个“理直气壮”:理直气壮地坚持党对社科普及工作的领导?理直气壮地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主要内容?理直气壮地抓社科普及工作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

吴秋菊:是的。在这几个方面,我们在制定《条例》时是旗帜鲜明、理直气壮的。社科普及工作具有如下特点:一是鲜明的政治性。社会科学既是科学,又具有意识形态特性。在我国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必须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二是严格的科学性。进行社会科学普及,本身必须讲究科学,避免对大众的误导。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经实践反复检验的科学理论。三是很强的现实性。社科普及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提出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论依据的阐释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理论回答为重点,与时俱进地进行。四是工作的艰巨性。相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普及更难,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必须要有坚持不懈的行动。

需要指出的是,《条例》对社科普及工作的机制体制、场地平台、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都有明确的规定要求,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我们也要理直气壮地抓《条例》的实施。